【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衛生部、財政部、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佈通知指出,已確定311個縣(市)作為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縣。
根據通知,這311個縣(市)中,包括北京、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等東部地區的縣(市)83個,山西、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地區縣(市)136個,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等西部地區縣(市)92個。
通知要求,試點縣及所在省(市)要成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領導小組,落實工作人員,健全工作機制,統籌組織試點工作。同時,各地要圍繞試點實施方案,制訂並落實試點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盡快部署試點工作。
通知要求,加強對相關部門人員和醫院院長的培訓,提高推進綜合改革試點的管理能力。加強對試點情況的監測,收集有關數據,定期上報省級有關部門和衛生部。
根據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間將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2012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要求在全國選擇300個左右的縣(市)進行改革試點,為2015年實現縣級醫院階段性改革目標打好基礎。
此外,衛生部26日發佈《關於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基層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意見》,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相關專業防治機構將指導基層落實有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作為重中之重,真正使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成為預防疾病、促進健康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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