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華社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五十八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2年6月30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