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網綜合報道,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軍委紀委日前印發了新修訂的《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將軍隊領導幹部的收入情況、房產情況和投資情況納入報告范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材料須經審簽,並增加了對報告材料進行調查核實的規定等等。北京有關分析人士指出,《規定》所說的軍隊黨員領導幹部一般是指團級以上軍官。與軍方以前有關規定相比,《規定》不僅增加了報告個人收入、房產和投資情況,還增加了對報告材料進行審簽和核實的規定。這些規定如果能得到落實,對目前比較普遍的軍隊腐敗現象能起到一定的遏製作用。
外媒稱,有關人士介紹,上級部門調查某個領導幹部的報告是否真實是有條件的,並不是所有人的報告都會受到調查核實。事實上,只有那些被上級認定有違紀嫌疑的幹部,軍隊紀檢部門才會去核實他們報告的真實性。因此,大部分領導幹部的報告不會被核實。但有了核實這個程序,那些少報、瞞報個人財產的領導幹部還是會感到一些壓力。
報道稱,近些年來,中國社會上有關軍隊的腐敗傳聞有增無減。但由於軍隊事務在中國向來屬於敏感話題,外界也無從調查瞭解相關情況。這次印發《規定》表明,中共高層正試圖在軍隊中建立一套反腐防腐的制度,力爭從制度上遏制軍隊腐敗現象。澳門國際軍事協會會長黃東說,新修訂的規定是「等待已久的開創性」措施,旨在打擊解放軍高級領導人中普遍存在的嚴重腐敗問題。黃東說,中國政府選擇了合適的時機在軍隊內部發動這場運動,因為腐敗引起的民憤越來越大。但是黃東還說,反腐敗運動可能遭到部分領導幹部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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