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張顯被判發微博致歉藥家鑫父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8-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大河報報道,昨天下午3點半,藥家鑫之父藥慶衛名譽權案在西安市雁塔區法院開庭審理。法官當庭宣佈一審判決結果:判令被告張顯於判決生效後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三日內刪除相關侵權微博;在新浪微博和博客上連續三十日分別刊登致歉聲明;向原告藥慶衛支付精神撫慰金1元;該案產生的公證費5960元以及案件受理費650元均由被告張顯承擔。

法院:張顯侵犯了藥慶衛的名譽權

法庭審理查明,2011年4月至同年8月間,被告張顯在其發表的5條微博和轉載的3篇博文中,對原告藥慶衛使用了誹謗、侮辱性語言和不實描述。在本案審理過程中,張顯自行刪除了具有侵權內容的4條微博和l篇博文,但有1條微博、2篇博文仍在網頁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張顯作為網絡實名認證的公眾人物,採用自行書寫或轉載他人博文、微博的形式對原告藥慶衛進行誹謗、侮辱及家庭情況失實性的描述。其行為主觀上具有對原告藥慶衛的名譽進行毀損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侵犯原告藥慶衛名譽權的行為,而且博文、微博一經發表,即被多人轉發、評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人對原告藥慶衛的客觀評價,致使原告藥慶衛精神受到一定損害。因此,被告張顯應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原告藥慶衛的相關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依法應予支持。

律師:這是自媒體時代的典型案例

「庭審中,藥慶衛和張顯均未出現,而是由雙方代理律師出庭。」昨天晚間,藥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告訴記者,「這是自媒體時代的一起經典案例。本案將對公民社會建設,虛擬空間私權保護,網絡行為規制,話語權擴張的道德與法律邊界等問題產生深遠影響。」蘭和還透露,此案有無二審,完全取決於張顯,如果張上訴,藥慶衛仍會積極應訴。「目前,藥慶衛夫婦需要的是回歸平靜的生活狀態,他們不需要同情。」蘭和說。

張顯對此判決是什麼態度呢?昨日22點50分,張顯終於更新了自己的微博和博客,博客中稱,自己尊重一審判決,不再上訴,同時他也提醒廣大網友以他為戒,網上發言要文明,尊重他人。

      責任編輯:新二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處級單位運營      [2012-07-31]
人民日報微博運營室屬正處單位      [2012-07-30]
日本首相官邸欲在中國開微博      [2012-07-23]
潘基文訪華 微博對話中國網友      [2012-07-18]
新浪微博上億美元投入難見回報      [2012-07-17]
重慶青年微博揚言炸紫禁城被拘      [2012-07-17]
美駐滬領事館微博被封引關注      [2012-07-16]
擊劍名將落選奧運 微博抱怨不公      [2012-07-13]
62歲劉曉慶微博再曬嫩照      [2012-07-13]
對球隊不滿? 林書豪微博斥流言      [201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