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乒乓球女單選手丁寧多次因發球違例被罰分,「吊環王子」陳一冰表現完美卻屈居亞軍,羽毛球雙打選手於洋、王曉理因「消極比賽」被禁賽,同時英國自行車選手辛德斯卻以「假摔」贏得金牌……
本屆奧運會上,裁判們的「爭議判罰」屢屢上演。這令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國公眾,在觀賽之餘,都不得不思考誰來監督奧運裁判?誰有權解釋賽事規則?
「如果裁判員不能公平地判罰,對體育精神是一種褻瀆。」在北京體育大學奧林匹克與體育社會學教研室主任黃亞玲教授看來,在一些項目上,奧運裁判有權力過大之嫌。「對過分錯判、漏判的裁判,應該有『下課』機制。對不同賽事的規則,各單項體育組織不能『鬆緊不一』。」
裁判「說啥是啥」誰來監督
「你覺得陳一冰被裁判『黑』了嗎?」在鳳凰網上,90%的投票者的選擇是「肯定被黑」。
不止中國如此。本屆奧運會開幕後,日本拳手清水聰6次擊倒對手卻被判負,韓國游泳選手樸泰恆在400米自由泳預賽中被判犯規……錯判、漏判、爭議判,已令多國運動員和觀眾「大跌眼鏡」。
「裁判員由各項賽事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選拔,選拔的標準,是裁判的場次和經驗等,水平有可能參差不齊。」黃亞玲認為,這屆奧運會「給人的總體感覺是準備得不充分,裁判員沒有在奧運前的各項『測試賽』上,好好練習精確地把握打分尺度。因此,判罰水準屢遭質疑。」
在首都體育學院副院長王凱珍教授看來,更大的問題在於,奧運會作為一項早已超越專業「小圈子」的國際性體育盛會,還缺乏對裁判員的有效監督機制。
據黃亞玲介紹,在目前的奧運會上,各種比賽項目的裁判方式,差別較大。比如田徑的速度和力量,都可以通過儀器來判定,精確到千分之一秒,判罰的爭議相對小。但在諸如體操、跳水、花樣游泳等「軟」的項目中,由於主觀性多,裁判或是故意或是過失,其判罰很難做到絕對公正。
目前,奧運會對「爭議判罰」不是沒有申訴機制。如果奧運選手認為裁判「明顯不公」,可以先向該項目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申訴,如果不滿意,可以繼續向國際體育仲裁院申訴。
但在諸多體育法專家看來,申訴「限制多多」,「成功率」極低,能起到的作用「極其有限」。一些情況下,很容易陷入裁判「說啥是啥」的局面。
「比如陳一冰,按照國際體聯的規定,只能就自己的分數申訴,而且只能就難度分申訴,對完成分或者別人的分數不滿,是不能申訴的。」中國政法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馬宏俊教授介紹說。
山東大學體育法研究中心主任黃世席教授指出,這一申訴機制的基石是「不干涉專家的裁決」。「裁判畢竟是內行,如果『外行指導內行』過多,恐怕也失去了競技體育的魅力。」
「目前,裁判員『下課』機制還比較缺乏。」黃亞玲坦承,但至少可以考慮引入更多制約因子。「比如,在一些『軟』項目上,人與高科技判罰更好地結合。某項目的國際體育聯合會,對待申訴更加積極回應等。」
適用規則「雙重標準」難以服眾
倫敦奧運會中,「爭議判罰」不止限於比分。對規則的理解,也被質疑對參賽國和東道主國,持「雙重標準」。
在新的羽毛球賽制規則下,中國選手於洋、王曉理因「消極比賽」被禁賽。但在男子團體場地自行車賽的一場資格賽中,英國選手辛德斯在出發後不久突然摔倒,重新比賽後獲得金牌。這一「假摔」,卻被裁判認為是合理利用比賽規則。
對選手的不同命運,黃亞玲認為,雖然於洋、王曉理明顯沒有積極比賽,影響確實惡劣,被禁賽是逃不過的。但其中的「規則漏洞」,也不應被一筆帶過。
在國內某門戶網站一項「你認為誰更應該為羽毛球隊員被取消參賽資格負責?」的在線調查中,記者看到,有約20%的公眾認為是「世界羽聯製造規則漏洞導致荒唐結果」。更有網友直截了當地表示:「一場輸球就能讓自己,讓本隊獲得更大利益的比賽,其規則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上述看法不是沒有道理。如果賽制規則不能保證運動員朝這個目標去努力,規則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單純把責任推到運動員身上,不公平。」黃亞玲說,在羽毛球賽和自行車賽中,適用規則「鬆緊不一」,不是有意針對某一國而來。
「世界羽聯制訂新賽制的出發點,是為了讓更多的國家參賽。現在羽壇是中國、韓國等強隊壟斷,久而久之,可能阻礙其他國家羽毛球運動的發展。甚至一些運動項目,因為某國『大勢獨攬』而致參賽國大減,可能面臨『不再被國際奧委會列為奧運比賽項目』的危險。」黃亞玲強調,所有賽事應該把握一個相對持平的「鬆緊度」。至少在有相同特點的項目上,把握一個大致相同的鬆緊標準。
「雖然項目不一,其各自的技術規則、戰術、發展程度都不一樣,但不能在羽毛球比賽裡就是『消極比賽』,在其他比賽裡就是『合理避讓』,這顯然不能服眾。」她建議,國際奧委會要跟國際單項體育組織之間加強溝通協調,「在適用規則上,讓羽毛球和乒乓球的鬆緊尺度差不多,自行車和類似項目的鬆緊尺度也差不多。」
國際單項體聯「一意孤行」恐失去觀眾
「裁判並非孤零零的個體,他們受雇於各單項協會,單項協會又聽命於國際奧委會。而奧運會背後,往往纏繞著各種各樣的利益糾葛,和政治等眾多方面的考量。有時,裁判員只是棋子,真正的莊家是背後的各路政客,他們讓奧運會變成了印鈔機,讓奧運會變成了政治籌碼。」
有網友在觀賽後,這樣寫下對倫敦奧運會的感慨。
在黃亞玲看來,上述感慨雖然不無偏頗,但若各個國際單項體育組織乃至奧委會,對公眾的質疑,反應過於「遲鈍」或冷淡,恐怕聲譽有損,流失觀眾。
「雖然體育賽事一貫尊重裁判員的專業權威,但如果某項賽事,因為過多的『爭議判罰』而失去了運動員、教練員的信任,損失恐怕難以挽回。」
黃亞玲指出,每一個國際單項體育組織都試圖在「怎麼讓項目更好看、發展更快」與「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之間維持平衡。因此,他們不太可能只站在自己的立場上「一意孤行」,徹底忽略運動員的利益和公眾的感受。
「目前,競技體育的規則,其制定權和解釋權基本屬於國際單項體育組織,由一小部分專業的『圈裡人』操作。但現實是,奧運會早已進入了社會範疇,不只是單純的體育比賽,而成為某種『世界矚目的大事』。對媒體的反響和公眾質疑,『圈裡人』多少也應有所震動。」馬宏俊說。
馬宏俊表示,「任何規則都有完善的過程,在規則完善以前,我們要按規則做事,『願賭服輸』。個案的公平和制度上的公平,有時候不是完全一致的。」
黃亞玲認為,我國體育界要努力從奧運規則的研究者、執行者,躍升為規則的制定者。「當前,在制定奧運會各項比賽規則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中,西方的聲音是主流。現有的競技體育體系,還是以西方為主導的,亞洲人——包括中國人的話語權很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