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2012年8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故意殺人案。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於2012年7月26日向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被害人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已威脅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決意將其殺死,遂安排重慶市委辦公廳工作人員、同案被告人張曉軍邀約並陪同尼爾·伍德從北京到重慶。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開來到尼爾·伍德所住的重慶市南山麗景度假酒店16棟1605室與其飲酒、喝茶,趁尼爾·伍德醉酒嘔吐後要喝水之機,將事先準備並交給張曉軍攜帶的毒藥倒入尼爾·伍德口中,致尼爾·伍德死亡。
合肥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採取投毒手段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開來是主犯,張曉軍是從犯。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書立案受理此案後,及時向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送達了起訴書副本,並向二被告人及被害人近親屬告知了相關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律師會見和查閱全案卷宗,充分保障了薄谷開來、張曉軍及被害人近親屬的訴訟權利。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於8月9日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鑒定人出庭作證,薄谷開來、張曉軍自行委託的律師分別為二人進行了辯護,被害人尼爾·伍德近親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並發表了意見。被告人薄谷開來、張曉軍及被害人尼爾·伍德的部分親友、英國駐華使領館官員、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14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據悉,2012年7月30日,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郭維國、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原總隊長李陽、重慶市公安局技術偵查總隊原總隊長兼渝北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鵬飛、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原常務副局長王智因涉嫌在辦理尼爾·伍德死亡案件中包庇薄谷開來,使其不被刑事追究,被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訴,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8月10日公開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