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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涉性侵男童民政局官員被免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8-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廣州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稽查處處長李軍涉嫌誘姦多名男童,昨晚10時,廣州市民政局官博發佈消息稱,李軍被公安機關拘留後,民政局已免去其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稽查處處長職務。昨日,新快報記者獲悉,受害者小東(化名)已在母親陪同下出去散心,其情緒已漸趨穩定。對此,荔灣區檢察院控告與申訴科鍾科長表示,如果李軍果真像媒體所披露的那樣,法律對其處罰將是嚴厲的。他們正在研究此案,起訴此類犯罪可參考刑法中對「強姦幼女罪」的處罰規定,不過一切要看警方證據搜集的情況。

官博稱李軍已被免職

昨晚10時,廣州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廣州民政發佈消息稱,李軍涉嫌猥褻兒童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後,民政局高度重視事件。微博表示,民政局已經按照規定免去其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稽查處處長職務,並堅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據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稽查處的工作目前由分管的副局長代為主持,稽查處將照常運作,但暫時未有任命新處長。

該條微博發出後,許多網友回復表示處理得當,但也有人質疑民政部門在用人選擇時不夠細緻。武警廣東總醫院心理科主任何日輝也回復表示,民政部門要吸取教訓,重視員工的心理健康,進行心理健康檢查,否則以後還會出現類似的問題。

此事件還有多少受害孩子

據瞭解,按照現行法律,男童遭受性侵害依「猥褻兒童罪」處罰,法律對男孩的保護,遠比不上女孩。有律師表示,目前性侵男童如何定罪在中國的立法中尚存漏洞,可能會導致涉案處長被輕判。

據悉,李軍以「俊俊」、「花非花霧非霧」等QQ網名結交未成年人,在其QQ內有160多個13歲以下未成年人。目前警方已查實有3名受害者。那究竟還有多少受害者?警方表示,目前還未接到其他受害者的報案。有關人士希望其他受害者能站出來舉報。

受性侵男孩承認交友不慎

昨天,記者和小東的父親蘇先生聯繫,他告訴記者,目前只有他跟小東有過正面溝通,小東也曾向他寫了檢討,道歉承認交友不慎。但相對於肉體的受傷,蘇先生更擔心小東受到的心理創傷。

現在蘇先生家裡已經進入「一級備戰狀態」,甚至連報紙雜誌都不可以出現在家裡。「雖然事情已經傳開,但我跟親友們都有協定,希望他們不要提起這事。甚至連小東的母親也要假裝不知情」。

「我們希望對事情進行冷處理,不想媒體給小東太大壓力。」蘇先生告訴記者小東目前已經在母親和親戚的陪同下離開了廣州,但具體行蹤蘇先生不願意透露。蘇先生因為工作的原因,不得不暫時留在廣州,但他每天晚上都有跟小東通電話聊天。而為了讓小東早日走出陰影,蘇先生在今年7月份已曾推掉工作,帶小東到湖南旅遊散心。

「我們的法律對男孩的保護,遠比不上女孩。」——相關專家

律師

對男孩保護存立法漏洞

對於此案,廣信律師事務所的宋福信律師分析,因目前中國的立法中,強姦罪的受害對像僅限於女性,因此男性遭受性侵害的行為,在立法環節尚存在一些漏洞。

宋律師稱,本案中,受害男童僅13歲,屬未成年人。因此對施害者可能確定的罪名或為猥褻兒童罪。其實猥褻兒童罪在立法原意上,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如摳摸、親吻等較輕的行為。其嚴重程度區別於強姦。猥褻兒童罪在量刑上比照猥褻婦女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處長對男童實施性侵的行為,實際上已經比立法原意上的較輕行為更嚴重,可由於受害者為男童,最多也只能以猥褻兒童罪定罪。根據警方發佈消息顯示,該處長還涉嫌與多名男童發生關係。但按照猥褻兒童罪的量刑,一名受害者和多名受害者的區別,只是是否從重的情節,多名受害者其量刑結果仍在5年以內。聚眾或在公眾場所實施該行為,才是加重情節,才有可能判處5年以上。

「其實本案中行為的嚴重程度,已經可以比照強姦而論了,只是立法上有缺失。」宋律師認為,在有些國家的法律中,男性遭受性侵,也有被定為強姦罪或雞姦罪的情況。但目前按照本國法律,成年男子遭受性侵,如造成一定身體傷害才能被定為故意傷害罪,普通遭受性侵的行為則無法定罪量刑。

婦聯

男童受侵害可找婦聯幫助

昨日,新快報記者從廣州市婦聯瞭解到,婦女兒童(包括男童)遭受到性侵害,可以向各級婦聯的信訪部門求助。但到目前為止,市級婦聯信訪部門尚未接收過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求助個案。

據廣州市婦聯權益部部長揭河介紹,婦女兒童維權熱線38613861在辦公時間都會有專人接聽,另外婦聯邀請了心理學專家、持牌律師等專業人士坐班,為求助人提供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幫助。「目前還沒有接收過男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例。」揭河表示,信訪部門經常接觸女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例,但涉及男童的少之又少。「這一類的案件不多,但也有可能是家長不願意說。」

據瞭解,按照現行的法律,男童遭受性侵害依「猥褻兒童罪」處罰,「我們的法律對男孩的保護,遠比不上女孩。」揭河認為,男童、女童都可能是強姦罪的受害者,現行法律對男童的保護仍然不足夠。揭河還表示,疏忽照顧子女的家長,也應該負擔部分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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