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據悉,以4人口家庭為標準的明年的最低生活保障費被定在155萬韓元。
保健福祉部於28日和12名公益代表、民間專家和相關部門的專家召開了中央生活保障委員會,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上調最低生活保障費,上調幅度為3.4%。
所謂最低生活保障費是指公民為保持健康和享受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最低消費,根據最低生活費領取者等各種福利事業的對象選定和工資標準決定其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費在今年基礎上上調3.4%後,明年根據家庭成員構成的不同,支付的金額不同。1人家庭支付金額為57.2168萬韓元,2人家庭共支付97.4231萬韓元,3人家庭為126.0315萬韓元,4人家庭為154.6399萬韓元,5人家庭和6人家庭分別為183.2482萬韓元和211.8566萬韓元。
如此同時,明年的現金方式支付的工資標準中,4人家庭的被定為127萬韓元。剩餘家庭成員數量構成方式的支付標準分別是:1人家庭47萬韓元,2人家庭79.7636萬韓元,3人家庭103.1862萬韓元,5人家庭150.0315萬韓元,6人家庭173.4541萬韓元。
所謂現金方式支付的工資是指給完全沒有收入的基礎生活費領取者以現金方式支付的最大領取額。至於以實物方式支付的醫療費、教育費和通過其他方法支付的電視費等則不包含在最低生活保障費中。
對於有收入的領取者,將會從現金工資中扣減出家庭成員的收入認定額(收入評價額+財產的收入換算額)後,以生活費和居住費的方式支付。
最低生活保障費的制定方法是,每3年就會根據頭一年國民的收入支出水平、物價上漲率等進行調整,然後在剩餘的2年中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進行微幅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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