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澳門立法會29日舉行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至此,澳門政制發展的本地立法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立法會選舉法》法案規定,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直、間選各增加2個議席,委任議席不變;而《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規定,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由目前的300人增至400人。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楊允中認為,現在離2013年立法會選舉年只有4個月,如何讓未來的選舉更公平廉潔更顯得重要。他還建議政府加強宣傳普法,因為全澳市民都有責任和義務,將澳門發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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