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望賢 實習記者張瀛戈29日電】深圳市人大昨日審議《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議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當中新增了項目驗收制度,規定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需由市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組織項目驗收。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市投資主管部門可以委託行業主管部門組織項目驗收。
為了及時發現和總結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教訓,《修訂草案》還新增了項目後評價制度,規定政府投資項目試用期滿後,市投資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和具有專業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通過抽查方式開展項目後評價。項目後評價包括前期工作、實施情況、工程質量、投資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及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內容。項目後評價結果應當報告市政府。
重點投資公益、基礎設施項目
此外,《修訂草案》中新增了關於政府資金投向的規定,明確政府投資應當發揮基礎性作用,重點投向公益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同時,為適當簡化鼓勵類、先進類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將納入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管理的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專項、高新技術重大項目專項、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以及傳統優勢產業提升專項的項目列入簡易審批程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