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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世班禪在法事活動中 【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2012年7月26日清晨,西藏自治區佛學院。四圍群山雨潤披翠,莊嚴大殿經幡飛揚。眾學僧列隊於殿前廣場,或捧哈達,或持華蓋寶幢,或執法號法螺,恭迎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
「何時到佛學院學經的?學習了哪些經書?」在德珠活佛的宿舍,班禪額爾德尼詳細地詢問德珠活佛的學習情況。2010年7月4日,在第六世德珠活佛被認定後,班禪額爾德尼活佛親自為第六世德珠活佛剃度並取法名。
班禪額爾德尼從陪同人員手中接過德珠活佛學習藏文所用的「牆星」(練習藏文書法用的木質寫字板),仔細查看和詢問學習情況。臨別時,班禪額爾德尼囑咐德珠活佛「一定要好好修行」。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長李德成研究員在接受專訪時表示,歷經幾百年的發展演變,活佛轉世制度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嚴謹而又嚴密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包括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坐床等諸多環節,其中對有影響的大活佛採取金瓶掣簽和報請中央政府批准繼任已成為歷史定制。
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大活佛的封授始於元明
李德成介紹說,歷代中央政府主要通過對有影響的大活佛的封授和建章立制等措施,使活佛轉世制度逐步納入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軌道。
13世紀時,元朝統一了西藏地方,中國中央政府正式對西藏地方實施有效管理。「元朝歷代皇帝均封薩迦派高僧為『帝師』,元代薩迦派首領以家族世襲的方式繼承。」李德成介紹說。
明朝對活佛轉世管理最重要的舉措之一就是封授「三大法王」、「五王」等。以對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噶瑪巴活佛的封授為例,1406年,明永樂皇帝召噶瑪噶舉派黑帽系第五世噶瑪巴活佛得銀協巴到南京,並於次年封其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簡稱「大寶法王」,這是明代封賜藏傳佛教僧侶的最高封號之一,也是藏傳佛教教派首領首次得到中央政府的封授,從此「大寶法王」成為歷世噶瑪巴活佛的專有尊稱。
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歷史地位和影響與中央政府的封授密不可分。
1653年,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應召到達北京覲見清順治皇帝,被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並賜金冊金印,達賴喇嘛的封號及其政教地位因而得以正式確定,從此以後,歷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須經中央政府批准並冊封的制度遂成定制。1713年,清康熙皇帝特派欽差至扎什倫布寺「照封五世達賴之例」,封五世班禪羅桑意希為「班禪額爾德尼」,並賜金冊金印,班禪轉世系統的正式名稱及其政教地位從此確立。以後,歷世班禪額爾德尼的轉世均須經中央政府批准並冊封亦成定制。
活佛轉世管理制度不斷完善
李德成介紹說,活佛轉世制度形成之初,宗教儀軌和管理制度並不完善,由於受到世俗社會的影響和爭權奪利者的操控,轉世靈童尋訪認定過程中弊端叢生,漸失其清淨本意。為規範轉世靈童尋訪認定工作,防止徇私舞弊案件的發生,清朝乾隆皇帝將金瓶掣簽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從而實現了活佛轉世管理的規範化和法制化,尤其重要的是,金瓶掣簽制度中的准予掣簽權、免於掣簽權、批准認定權集中掌控於中央,體現了中央政府在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問題上的權威。金瓶掣簽制度頒行實施之後,第一次正式實行是1793年在北京雍和宮掣定的蒙古喀爾喀賽音諾彥部的額爾德尼班第達呼圖克圖。西藏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簽制度認定的大活佛是1796年在布達拉宮認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圖克圖。
「金瓶掣簽制度一經頒布即得到了西藏政教首領如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以及各呼圖克圖和廣大僧眾的衷心擁護。」李德成說。
此後,1936年2月,民國政府蒙藏委員會制定並報行政院核准,頒布了《喇嘛轉世辦法》,這是中央政府頒布的就活佛轉世管理方面的第一個專門法規,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這個辦法延續了清中央政府對有影響的大活佛轉世管理的精神,沿襲了金瓶掣簽制度和清代《理藩院則例》中有關活佛轉世問題的規定,強調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等大活佛圓寂後須由該管地方最高行政機關報蒙藏委員會備案,轉世靈童的備選靈異兒童必須在2人以上經金瓶掣簽確認靈童的原則,強調了中央特派大員前往主持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坐床等原則。按照《喇嘛轉世辦法》等法規,民國中央政府頒令實施了十三世達賴喇嘛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權、免於掣簽權和准予其坐床繼任為十四世達賴喇嘛的批准權,同樣履行了九世班禪圓寂之後其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權、免予掣簽權、准予其坐床繼任為十世班禪額爾德尼的批准權。
新時期活佛轉世管理繼往開來
新時期,活佛轉世工作備受矚目,西藏自治區的主要活佛轉世活動包括班禪額爾德尼、噶瑪巴、熱振、德珠、瓊布等活佛的轉世。此外,四川、甘肅、雲南、青海等藏區也完成了多位活佛的轉世工作。
最受關注的當數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的轉世。李德成對當年的過程記得相當詳細,他告訴記者,轉世靈童的尋訪工作在十世班禪大師圓寂的1989年當年就已開始,整個尋訪、認定工作均嚴格按照宗教儀軌和程序進行,並舉行了由國務院代表等主持的金瓶掣簽盛典和隆重的冊立典禮。「從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到十一世班禪坐床的全過程,充分體現了中國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的尊重、對歷史定制的尊重、對藏傳佛教信眾感情的尊重。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對藏傳佛教轉世活佛的認定規格最高、影響最大的一次,真正做到了吉祥圓滿、眾望所歸。」李德成說。
2007年7月,國家宗教事務局頒令於當年9月1日起施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標誌著新時期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更加規範、明晰和全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辦法》體現了尊重藏傳佛教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的原則,具有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意義。
《辦法》頒布以來,第一位以金瓶掣簽方式確定的大活佛轉世是2010年7月4日的第六世德珠活佛的認定。李德成對第六世德珠活佛的尋訪認定曾撰文詳細記載,他表示,這一過程自始至終堅持了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標誌著社會主義條件下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的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
「縱觀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的歷史發展,從中央政府冊封制度、金瓶掣簽制度,到《喇嘛轉世辦法》、《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總體上是一個不斷深化、逐步完善的過程。尊重其中所形成的活佛轉世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體現著歷代中央政府對藏傳佛教的高度重視和對藏傳佛教界人士、信教群眾的關懷,也深刻反映出藏傳佛教界具有愛國愛教、護國利民的優良傳統。」李德成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