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湖南省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和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廣受社會關注的「殺人董事長」陳大坤、漆國禮等人故意殺人、非法拘禁、私藏彈藥案進行公開宣判,並對罪犯陳大坤、漆國禮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確認,2003年8月,故意殺人犯陳大坤在湖南省桑植縣兩河口鄉兩河口村舊村組建立磨芋食品廠,並註冊成立張家界綠豐農副產品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豐公司)。2005年11月,被害人郭國鋼入股綠豐公司,2008年4月郭國鋼退股,與陳大坤產生經濟糾紛。2008年8月19日20時許,陳大坤以談項目為名將郭國鋼騙至張家界市永定城區的鑫成中西餐廳158包廂,並指使早安排到該餐廳的故意殺人犯漆國禮、同案犯覃孟君(已判刑)將安眠藥放入郭國鋼的飲料中。郭國鋼喝下飲料後,陳大坤將郭國鋼騙至永定城區民航山莊B3棟031房間,並按計劃藉故離開。陳大坤通過手機短信指令漆國禮、同案犯向延慶(已判刑)、覃孟君動手。漆國禮用陳大坤提供的橡膠警棍連續打擊郭國鋼頭部、胸部,因郭國鋼反抗,向延慶、覃孟君將郭國鋼控制住,漆國禮又用皮帶勒郭國鋼頸部,致郭國鋼呼吸衰竭死亡。
2008年7月7日21時許,陳大坤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倪為寬騙至湖南省桑植縣澧源鎮環衛所巷方家楚出租房201室,交給漆國禮、向延慶、覃孟君看管,三人按照陳大坤的安排,對倪為寬進行毆打,用繩索捆綁手腳,將倪為寬非法拘禁。當日22時許,將倪為寬運至磨芋食品廠車間。次日22時許,漆國禮、向延慶、覃孟君三人按照陳大坤安排,又將倪為寬裝在紙箱內運至綠豐公司辦公室的衛生間,交給陳大坤後離開。此後,倪為寬失蹤。
2008年5月23日13時許,陳大坤將與其有經濟糾紛的嚴桂蘭騙至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白馬小區31棟5單元602室,由陳大坤、向延慶非法控制。次日,陳大坤又通知漆國禮到昆明市共同對嚴桂蘭進行控制。同年5月30日,嚴桂蘭由陳大坤一人控制。此後,嚴桂蘭失蹤。
2008年10月24日,湖南省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依法對陳大坤位於張家界市國家安全局的宿舍進行搜查,現場繳獲陳大坤私藏的7.62毫米子彈129發、7.26毫米子彈140發、16#獵槍子彈38發、5.6毫米運動彈77發。
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審審理,於2010年7月14日依法判處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大坤等人不服,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於2012年2月15日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陳大坤等人上訴,維持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裁定核準被告人陳大坤、漆國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於2012年8月31日將罪犯陳大坤、漆國禮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