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敖敏輝廣州31日電】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近日,廣州警方成功偵破白雲區棠溪村崗貝經濟社梁某等18名村幹部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案中16人在兩年內,在工程招標、承建等過程中,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財物共達647萬元。據悉,這是廣州市目前所查處的涉案人員最多的一起商業賄賂案件。該案的成功偵破,受到了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和廣州市方面的關注和肯定。
2012年5月,廣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舉報稱,2008年至2009年期間,在白雲區棠景街棠溪村「農民公寓」和「金光廣場」等項目工程招標和承建過程中,該村第一、十三、十四經濟合作社和崗貝片聯社18名社幹部存在收受賄賂的違法行為。6月,該支隊立案偵查社幹部梁某等人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警方偵查發現,該案涉及人數多,且嫌疑人屬於「村官」的特殊身份,在村內往往是「家族龐大、威望較高」,家族成員眾多,在村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近日,警方共抓獲15名涉案人員。經審訊,涉案人員供認,白雲區棠溪村第一、十三、十四經濟合作社和崗貝片聯社18名社幹部在該社「農民公寓」、「金光廣場」、「新市湧碼頭建廠房」等項目的承建過程,以及三元裡大道某綜合樓整體租賃、金光廣場等項目的承租過程中,收受承建、承租人李某、陳某、梁某等人的行賄款647萬元。
目前,該案中的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執行逮捕。警方正抓緊追捕其他在逃涉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