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四川在線報道,發財心切的鄒某,花了二萬元「老本」買了十一捆共計11萬假幣,卻發現所買假幣除表面兩層系假幣外,其餘均為白紙。懊悔不已的鄒某決定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立即向公安報案舉報騙子,卻被公安機關當場以購買假幣罪刑事拘留。近日,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決,維持旌陽區法院對鄒某作出的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的判決。
俗話說,要想富,走險路。看到別人開豪車、買豪宅、大把花錢的鄒某艷羨不已。與別人不同的是,鄒某想起來買假幣當真幣來用這條險路。
2011年8月15日下午,被告人鄒某通過某「神秘關係」聯繫到一社會上的「能人」周姓男子。二人在德陽市南街「避風港」茶樓見面,能說會道的周某稱,自己的假幣銷量很廣,質量比真幣還好。這些假幣給自己換來了的好幾部真的名牌車、還有成都的好幾套房子。一席話說得鄒某熱血沸騰,艷羨不已的她當場慷慨解囊,拿出了自己省吃儉用的私房錢賺回了沉甸甸的十一萬巨款。
鄒某回家後迫不及待的拆開假幣捆子,想再次感受下心血澎湃的感覺,這次她確實有心血澎湃了,不過是懊悔萬分的澎湃:十一捆假幣上除了上下兩面由兩張假幣捆裹外,其餘全是白紙片。賣假幣的周某的電話關機了,惱羞成怒的鄒某當即決定報警。殊不知,當她提著一袋假幣走向公安局的時候,卻是如同拿著批捕證進入監獄。偷雞不成蝕把米,絕望的鄒某還試圖自殺,大罵周某害了自己。
根據刑法規定,明知是假幣而購買,數額較大的,構成購買假幣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考慮到鄒某認罪態度較好,本身又是對法律無知而犯罪,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維持了旌陽區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