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中通社消息,新華社5日晚間發佈王立軍案檢方起訴書細節,起訴書中稱,檢方將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濫用職權罪以及受賄罪四項罪名對王立軍提起公訴。有多位法學專家表示,根據法律規定,由於叛逃罪和濫用職權罪可能與國家機密相關,該案可能不會像薄谷開來案一樣進行公開審理或公佈細節。
不過也有專家稱,按照官方對案情通報的一般規律,王立軍案將於近期宣判。而從薄谷開來案官方展現的「透明辦案」姿態來看,即使王立軍案不公開審理,其宣判結果及構成罪名的必要細節也會第一時間向外界公佈。
叛逃罪無異議
與薄谷開來案不同,官方此前並未披露王立軍涉嫌違法的一切細節。但早有學者表示,以涉嫌叛逃罪作為王立軍入館事件的定論,並沒有太大爭議。
一位不願具名的內地知名刑法專家表示,去年5月施行的新刑法修正案正式刪去了叛逃罪「危害國家安全」的構成要件,規定國家公務人員只要存在擅離崗位、叛逃國外的行為,就構成叛逃罪。「這表明,由於王立軍入館的事實存在,這項罪名的定罪實際上是比較容易的。」
這名專家說,從量刑來看,叛逃罪最高可判5到10年有期徒刑。
受賄罪量刑或決定最終判決
與之相比,王立軍因涉嫌受賄罪,可能面臨重刑。官方披露的信息中用「巨額」二字形容王立軍的受賄金額。刑法規定,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死刑。
而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多項罪名累加,有期徒刑累計不超過25年,若判處無期徒刑,刑期則不再增加。專家由此認為,王立軍雖四罪並罰,但官方對王立軍受賄金額的最終認定,或將對判決結果起到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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