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都報道,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正式通報了案情,證實羅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長楊旭與民警吳乾春因為工作問題發生爭執,衝突中,楊旭用匕首刺傷吳的腹部,吳隨之用佩槍槍殺楊旭,後持槍自殺。這一血案震動了警界內部,公安部亦對此事表示高度關注。南都記者獲悉,深圳警隊內部,事發後也進行大排查,瞭解基層民警的心聲,對一些情緒不穩定的民警或將暫時取消佩槍。
被副所長捅傷,老民警開槍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下午發佈了情況通報。9月13日晚9時許,深圳市公安局110接報警稱,羅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長楊旭(男,28歲,內蒙古人)和值班民警吳乾春(男,54歲,海南人)在該所二樓楊旭辦公室內中槍倒臥在地。當晚,兩名民警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經現場勘查和痕跡物證檢驗,現場提取手槍1把、單刃匕首1把、伸縮警棍1支、彈頭、彈殼各2枚,手槍為民警吳乾春當天值班領取的公務用槍,現場彈頭、彈殼為該槍發射。
經初步調查,2012年9月13日18時41分許,楊旭帶隊外出辦案返回派出所辦公室;20時01分許,楊旭用手機打電話給吳乾春,吳於20時03分離開值班室去楊辦公室。在楊201辦室室內,二人因工作問題發生爭執,並引發肢體接觸和推打。衝突中,楊用匕首刺傷吳的腹部,吳隨之用佩帶手槍向楊射擊致其死亡,後吳持槍自殺身亡。
信訪事件引發兩人爭執
南都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引發兩人爭執的事情為一樁信訪事件。有市民在公交車上丟失手機,報警後,投訴民警接警態度有問題。老民警吳乾春簽收了由分局下發的這一投訴函件。楊旭負責安排人處理這一投訴,找回了投訴人的手機,但沒有安排人去回復投訴人,導致距離規定的回復日期超期兩天。
事發當日,楊旭誤以為既然是老民警吳乾春簽收了函件,就理應由他去回復,因此將誤事的責任記在吳乾春的頭上,兩人因此而發生矛盾爭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