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網上亂象:微博賣粉 微信犯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9-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經濟參考報報道,隨著移動互聯網的進一步發展,以及智能手機的不斷推廣,微信、微博等互聯網應用也迅速崛起,不但用戶人數數以億計,其社會影響力也令人難以小覷,特別是在一些社會事件上,產生了非常巨大的正面力量。

 不過,和所有互聯網新興事物一樣,微信、微博等互聯網應用,同樣也產生了種種亂象。《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這些亂象不但損害了微信和微博用戶的個人利益,還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負面影響,給微信、微博等應用的未來發展,埋下了讓人無法忽視的隱患。

 亂象一:微信竟成犯罪工具

 微信作為新型手機即時通信工具,一經推出備受用戶青睞。騰訊公司於2011年推出微信,這是一款通過移動網絡即時發送語音短信、視頻、圖片和文字,支持多人群聊(最高20人)的無線互聯網應用,具有零資費、跨平台溝通、顯示實時輸入狀態等功能。

 除了上述優點外,微信最大的亮點是基於地理位置定位的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社交功能,只要開啟「查看附近的人」,幾分鐘裡可搜尋到用戶周圍一定範圍內的微信用戶,之後若通過驗證,雙方就可加為好友。而「搖一搖」功能,則能查看到同時在搖手機的用戶及其地理位置信息,同時若周邊1公里的人未在微信界面上清除自己的地理位置信息,用戶也可以搜尋到對方,打招呼聊天,形成一個社交網絡。

 LBS功能給微信用戶帶來奇特社交體驗的同時,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由於微信能夠通過GPS或移動網絡定位查找周圍的用戶,滿足了當下年輕人的好奇心理,用戶往往即時接受對方的見面邀請,而在隨後的見面中,卻可能被犯罪分子侵害。據公安部門介紹,近期利用微信實施詐騙、盜竊和強姦等犯罪現象頻發,已經引起公安部門的高度重視,並引發公眾對微信安全性的熱議。

 江蘇省揚州市警方日前公佈了利用微信犯罪的5起典型案例:今年4月3日18時,被害人吳女士微信「搖」出「大灰狼」鍾某,遭鍾某強姦;5月13日21時許,已婚女士張某通過微信約被害人游某「出去玩」,張某丈夫替妻約會,對游某敲詐勒索3萬元;5月21日1時許,被害人蘇女士在賓館裡被「微信」,一男子搶劫其金項鏈後逃跑;5月25日,被害人康女士通過微信結識「高帥富」張某後被騙財騙色;6月22日15時,榮某通過微信實施詐騙,稱可通過「以卡養卡」、「墊資」等方式拿提成賺大錢,騙取被害人桑某5500元。而據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介紹,去年12月以來,杭州警方共接到與微信有關的詐騙、盜竊案件已超過20起。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深入採訪中發現,由於微信是純粹的移動互聯網應用,覆蓋面極廣。因此,各種職業、身份的人都可能參與、實施微信犯罪。此外,微信作為新生事物,較多地被年輕人所接受和使用,決定了微信犯罪案件的犯罪主體多樣,而且年齡偏低。據一位辦案民警介紹,微信案件的嫌疑人多為容易接受新鮮事物的年輕人,他們思想活躍,在微信聊天中往往談吐風趣幽默,能在較短時間內贏取被害人的信任,為進一步約見被害人,實施犯罪做準備。

 據浙江、江蘇、福建等地警方介紹,微信案件的犯罪對像絕大多數以女性為主。其中,一種是涉世未深的年輕女性,她們大多心思單純、不能預見潛在的犯罪危機;一種是中年女性,這些中年女性大多由於家庭、婚姻、心理等原因依賴上微信的「和陌生人說話」的功能,滿足內心空虛、寂寞的心理狀態。

 除此之外,針對男性的微信犯罪活動也呈現出上升趨勢。公安部門介紹,犯罪人通過虛假或真實提供性服務等為由,邀請男性被害人見面,進而在見面中實施敲詐等犯罪行為。利用微信從事賣淫活動也日益猖獗。從各地警方提供的案例來看,「賣淫女」在微信上傳大量照片,通過微信「搖一搖」功能,搜索周邊用戶並添加「好友」,在微信中對「好友」招嫖,通過微聊談妥價格、時間、地點後,實施賣淫嫖娼活動。有不少網友反映,手機經常收到賣淫的微信內容,對正常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響。

 據警方介紹,微信安裝便利、使用簡單,只要有一部能上網的手機就可以與陌生人以多種形式「相識」,因此微信的犯罪成本較低;網絡的開放性、不確定性、超越時空性等特點,使得微信犯罪具有極高的隱蔽性;此外,由於微信不採用實名制,犯罪人可以在微信上使用化名等方式方法,且一旦註銷後,很難追查。而正是因為上述原因,使得微信成為了一些犯罪分子「青睞」的犯罪工具。

 在採訪中,西安、杭州等地警方告訴記者,多數受害者在受到侵害後羞於啟齒,更不願意到公安部門報案,因此很難統計微信犯罪案件的具體數量。但根據近期偵破的相關案件來看,微信產生的新型犯罪正呈現出上升的趨勢。公安部門認為,微信犯罪已經嚴重破壞了社會治安,降低了群眾安全感,各界應該對這一問題高度重視,避免類似犯罪日益擴大化;並希望微信的開放商騰訊對這一應用進行改進,以便確保用戶不受犯罪分子侵害。

 亂象二:微博引出灰色粉絲利益鏈

 比微信更火的是微博。隨著微博日益深入人心,其中的「粉絲文化」成為微博中一道獨特的風景線。雖然不乏因興趣、喜愛、崇拜而加粉的「真實粉絲」,但由於「粉絲」的多少往往成為博友之間顯示自己影響力的標誌,在泛娛樂化和商業化的驅動下「職業粉絲」和「粉絲交易」應運而生,並逐漸形成一條令人無法忽視的灰色粉絲產業鏈。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流行與各大微博的粉絲買賣交易和刷粉絲交易,主要有以下幾個渠道。首先,是專門的微博賬號、微博粉絲的買賣交易網站,如「粉天下」(http://www.wyx99.com/)。該網站提供新浪、騰訊、搜狐等微博粉絲買賣和刷粉絲服務,明碼標價。如新浪微博刷粉絲:1000粉絲10元、5000粉絲40元、10000粉絲75元、50000粉絲300元、100000粉絲550元。

 其次,是淘寶網店。雖然淘寶網已經查封大量買賣粉絲的網店,但在淘寶網輸入「微博」仍可找到不少微博粉絲買賣網店,而且這些網店已經從赤裸裸賣「微博粉絲」,變成了提供「微博推廣、微博支持、微博公關」等各種服務。

 另外,就是專業的「刷粉人」工作室。據瞭解,一些專職粉絲買賣的人員通過微博留言、私信等形式發佈相關廣告,招攬客戶。這些專職「刷粉人」一般為加V用戶提供刷粉絲服務,客戶主要包括選秀明星、企業、單位等,據知情人士介紹,自稱微博粉絲數量已達37萬名為「時尚潮流雜誌」的新浪微博賬號就是由工作室提供的刷粉絲服務。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巨大的經濟利益是催生粉絲買賣的最關鍵因素。據業內人士介紹,一個刷粉絲的工作室,最少3個人就能運作,一個技術員,負責寫程序和日常維護;一個客服,負責與客戶聯繫;一個業務員,負責工作室的推廣和宣傳。作為老闆,客戶穩定的話,一個月可以掙一萬多元。另有業內人士透露,曾在40天時間內,打造出一個擁有20多萬粉絲的行業微博賬號,直接被業內大集團收購,換回了幾十萬元的利潤。此外,在一些企業的競爭和爭端中,微博上的各種評論和轉發也成為各家企業關注的重點,這樣就造成了哪一家公司微博的「粉絲」數量多,哪一家公司就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因此,針對企業的這種需要,相應的刷粉絲服務也應運而生。

 在利益催使下,買賣粉絲的微博灰色利益鏈日益壯大,而其產生的負面影響,也越來越受到各界的關注。

 目前,一些通過刷粉絲而獲得大量粉絲的虛假微博賬號,正在成為網絡假消息的源頭,極大地擾亂了普通用戶的微博使用環境。例如,近日新浪微博上名為「廣東日報」的賬號發佈了一則尋人消息稱,廣東恩平一位母親離家出走,至今未歸,兒子焦急地尋了好多天,都未見母親蹤影,只好尋求媒體幫助。並在微博中附上了「廣東日報」的聯繫電話。但實際上《廣東日報》是一份1904年創刊於香港的報紙,並於1906年停刊,此後再未復刊。

 再如7月5日,賬號為「山東日報社」的新浪微博賬號發佈消息稱「《齊魯晚報》因為報道臨沂郯城縣一副縣長座駕撞死學生一事,幾位記者不光被關了小黑屋,臨沂市委宣傳部還召開大會,對報道此事的記者以及報紙進行了公開的批評。」這一微博發佈後,在網絡上被大量轉載,引起廣泛評論。但這條微博很快被證明是虛假信息,而這家「山東日報社」實際上是一家既無註冊、也無聯繫方式的山寨媒體。

 另外,還有一些微博賬號通過模仿名人微博賬號來混淆視聽。如模仿「南方週末」的賬號「南方周未」、模仿著名媒體人「楊錦麟」的賬號「楊綿麟」等,是巧合還是有意的模仿值得探究。多數業內人士認為,山寨知名微博,會對知名博主造成一定的形象困擾,容易使網民產生印象偏差和錯誤引用,一些傳統媒體更可能受到無妄之災。比如以「小崔辦實事」「巖松經典語錄」等命名的微博,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知名媒體人崔永元和白巖松,但這兩個微博賬號發佈內容多來自「皮皮時光機」等工具,其發佈的所謂「名人名言」根本無從考證。對此,多數業內人士認為,上述情況可能產生壟斷話語權的隱憂,將擾亂正常網絡輿論生態。

 另外,一些通過刷粉絲擁有大量粉絲的微博賬號,還利用其巨大的粉絲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針對商業對手進行打壓,極大地損害了正常的商業環境,以及相關企業的正當利益。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微博賬號會定期發佈特定企業的負面消息,但經查證,這些消息均不屬實。但由於粉絲轉載和評論數量巨大,在網絡上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對相關企業造成損害。

 「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負面消息從微博上傳出來,但大多數是不真實的。所以,我們花費了很大精力,防範微博上的虛假信息,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一家零售企業的高管,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介紹,為了防止微博上的虛假消息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不得不花重金,用於「疏通」部分擁有海量粉絲的賬戶。

 有職業「刷粉人」和工作室向記者透露,請擁有粉絲多的微博賬號轉發信息,主要是為了網絡推廣或宣傳,轉發和評論都有明碼標價:粉絲數在100到500人之間,轉發每條0.5元;501到1000人之間,每條0.8元;1001到2000人之間,每條1元……而粉絲數在10000到20000人,每條收入4元。如果是名人微博,轉發一條標價更高,請100萬粉絲的認證名人微博轉發一次,價格為700元左右。

 在採訪中,多數受訪的用戶和企業認為,微博買賣粉絲以及產生的灰色利益鏈,已經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希望新浪、騰訊、搜狐等微博運營公司,立刻行動,剷除這一微博毒瘤。

 亂象三:「舊聞」遇「微」變謠言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由於使用便利、用戶群體巨大,以及傳播速度快、影響大,微信和微博正在成為一些謠言的傳播途徑。其中,較具代表性的網絡謠言升級形式即為用「舊聞」充當「新聞」。與普通的網絡謠言相比,此種形式的謠言更具蠱惑性、隱蔽性和煽動性。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採用移花接木方式,即將舊事件、舊照片「移植」至新事件中的謠言流傳最為廣泛,也最有欺騙性。這種張冠李戴的手法較多地被運用於群體性事件、惡性突發事件、揭露官員腐敗等負面新聞中,對事件真相進行扭曲和誇大。

 以群體性事件為例:在什邡事件中,有網民用非現場的血腥圖片冒充什邡現場,煽動民眾情緒。在今年發生的多起小規模群體性事件中,多次出現有網民配發如建國60週年時坦克演習或武警出動的照片,造謠稱地方政府利用公權武力鎮壓百姓。

 再以惡性突發事件為例:陝西安康孕婦遭強制引產事件發生後,一些微博用戶將幾年前其他地方的強制引產事件發佈出來翻炒,並故意模糊或隱去事件發生時間。今年1月31日,有網民發微博稱,一對江西夫婦在三亞遭海鮮業者毆打致1死1傷,並配有傷者圖片。後經核實,該圖片來源於新聞《兒子被砍身亡父母為掙停屍費兇案現場忍痛擺攤》。

 揭露官員、機構腐敗也有不少類似案例:今年5月2日,有網民發佈照片,稱其系江西贛縣某鄉黨委書記出巡場景。照片中顯示有一持槍武警人員為領導開道。經查證,該圖為2004年7月「我國駐伊拉克大使館復館小組負責人孫必干在安全人員陪同下,考察臨時館舍」的照片。2011年12月,有網民發佈圖片稱「這是廣東省湛江市委召開的一次會議安排的午餐」。經查該圖實際是2010年深圳公安局機場分局副局長劉勝強為女兒擺喜宴,劉事發後已被處理。2011年12月2日,有網民發佈圖片稱其為紅十字會勸捐小姐。經查,該圖片中人物實為廣東東莞一家酒店的KTV場所服務員。

 另外,利用微信和微博,在社會熱點事件期間,反覆傳播舊聞,也是一種被廣泛使用的「炒作」手段。當網上熱議某一話題時,就有網民將多年前的相關舊聞挖出重新翻炒,且內容往往偏向負面。

 如在倫敦奧運期間,一篇題為「連吃6年禁藥:冠軍搓澡工鄒春蘭絕育」的新聞在微博上熱傳。據查,這篇新聞早在2006年就已被媒體曝出。此外,一組體操殘酷訓練照也在網上瘋傳,據查該組圖也已在網上流傳多年。觀察發現,翻出這些舊聞的網民大多是期望借這些「證據」進一步論證體育舉國體制的弊端,並試圖贏得更廣泛網民的支持。又如,今年4月毒膠囊事件發生後,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新聞、舊聞鋪天蓋地,多年前已被闢謠的「蘭州拉麵有毒」的消息再次被瘋傳;去年就已解決的「問題沙琪瑪」事件也被翻炒,進一步瓦解了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利用微信和微博等移動互聯網應用,進行輿論監督無可厚非,但通過造謠和傳謠的方式,不但不能達到輿論監督的效果,反而會極大地動搖普通群眾和網民對網絡傳播渠道的信任。因此,相關方面應該盡早行動,防止利用微博和微信傳播謠言的現象進一步擴大。

      責任編輯:馨瑶
山東多地公安微博徵集打砸線索      [2012-09-18]
陶喆淚別亡父 微博表示要堅強      [2012-09-17]
政務微博發聲 青島西安沉默      [2012-09-16]
震區學生微博稱地震時老師先跑      [2012-09-08]
微博熱議湖北高校選校花量乳距      [2012-09-06]
微博瘋傳廣州區委常委毆打空姐      [2012-08-31]
曝奧巴馬微博存千萬「殭屍粉」      [2012-08-26]
日本女主播微博揚言要槍斃華人      [2012-08-17]
姚晨發微博暗示已答應男友求婚      [2012-08-17]
開封市委書記微博回應千億造城      [201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