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中國政府網今日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的批復》,國務院在批復中指出,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天津全市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0.92萬公頃以內,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不少於0.6萬公頃,海洋保護區面積不低於1萬公頃,直排海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的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
天津市位於環渤海地區的中心位置,是我國北方地區面向東北亞和太平洋的重要門戶。全市海洋資源豐富,產業基礎雄厚。《批復》強調,要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原則,合理配置海域資源,優化海洋開發空間佈局,實現規劃用海、集約用海、生態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批復》指出,通過實施《區劃》,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圍填海規模控制在0.92萬公頃以內,海水養殖功能區面積不少於0.6萬公頃,海洋保護區面積不低於1萬公頃,保留區面積比例不低於5%,整治修復海岸線長度不少於50公里,整治受損河口和海域面積不少於0.5萬公頃,管轄海域海水水質達到二類標準、海洋沉積物和海洋生物質量達到一類標準的區域面積確保在1/3以上,直排海工業企業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廠的污水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圍填海等改變海域自然屬性的用海活動得到合理控制,漁民生產生活和現代化漁業發展得到保障,海洋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海洋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
《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一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區劃》範圍、海岸線和海洋功能區類型的,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報國務院批准。編製各類產業規劃涉及海域使用的,應當符合《區劃》的要求。
最後,《批復》強調,要認真落實《區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不斷完善海域管理的體制機制,嚴格執行項目用海預審、審批制度和圍填海計劃,健全海域使用權市場機制。堅持陸海統籌方針,切實加強海洋環境保護,地方海域使用金收入要支持海域海岸帶開展綜合整治修復。加大海洋執法監察力度,規範海洋開發利用秩序。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
國家海洋局要加強對《區劃》修改工作的管理,對《區劃》的實施工作予以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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