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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規:赴港澳生二胎算超生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1-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廣州日報報道,市民赴香港等境外地區生二胎,也算是超生。《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昨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議表決通過,對上述市民關注的問題給予明確規定。

 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超生人員將被徵收社會撫養費,也就是俗稱的「超生罰款」。條例明確規定深圳實行統一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堵塞社會撫養費徵收漏洞。同時規定,對超生人員無論是行為發生地、現居住地、戶籍地均可徵收社會撫養費。

 超生一個孩子要罰多少錢?條例規定,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按照條例的標準,今年超生一個子女的行為將要繳納219030元的社會撫養費。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超生一胎的最低罰款標準。條例規定,被徵收人上年度實際收入高於本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出部分還應當按照超出部分的二倍加征社會撫養費。

 此外,未婚生子雖不算是超生,卻也要徵收社會撫養費。

 深圳毗鄰香港,深圳市有相當一部分戶籍居民到香港、澳門等地生育第二胎子女。條例明確規定「夫妻雙方為深圳市戶籍,或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非本市戶籍的中國內地公民,違反女方戶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辦理入戶或者兩年內在境內居住滿18個月的」按超生處理。

 針對有些人違反規定濫用如打多胞胎針、吃多仔丸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情況,條例專門規定:嚴禁採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實施三胎或者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赴港產子現象關注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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