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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反腐關鍵詞 薄熙來案入選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1-06]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檢察日報11月6日報道,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作出了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戰略部署,各級黨委、政府和反腐敗職能部門把教育的說服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糾風的矯正力、制度的約束力、改革的推動力結合起來,紮實推進懲防腐敗體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記者精心梳理了五年間反腐倡廉40個關鍵詞,從中,我們能聆聽到黨和政府建設廉潔政治的進步足音。

 四十個關鍵詞

 ●反腐倡廉建設

 ●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五年規劃

 ●三個更加

 ●廉政準則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三個並存兩個依然

 ●廉政白皮書

 ●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

 ●查處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

 ●加強監督檢查

 ●廉潔奧運廉潔世博廉潔亞運

 ●巡視工作條例

 ●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

 ●5個嚴禁17個不准5個一律

 ●經濟責任審計

 ●官德建設

 ●「三公」經費公開

 ●反瀆職侵權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

 ●懲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

 ●懲治嚴重行賄犯罪

 ●利用影響力受賄入刑

 ●防止利益衝突

 ●廉政風險防控

 ●廉潔政治

 ●廉潔城市建設

 ●加強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設意見

 ●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加強「裸官」管理

 ●清理規範駐京辦

 ●清理「小金庫」

 ●工程治理

 ●制止公款出國旅遊

 ●清理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

 ●整治卡腐敗

 ●清理慶典研討會論壇

 ●微博反腐

 ●足壇反腐

 ●賴昌星被遣返

 1【反腐倡廉建設】

 2007年10月1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必須把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作為主線,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以堅定理想信念為重點加強思想建設,以造就高素質黨員、幹部隊伍為重點加強組織建設,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為重點加強作風建設,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加強制度建設,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使黨始終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求真務實、改革創新,艱苦奮鬥、清正廉潔,富有活力、團結和諧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

 十七大強調著力加強反腐倡廉建設,要求全黨同志一定要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

 十七大第一次系統論述了反腐倡廉建設,並且把反腐倡廉建設同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並列起來,納入黨的建設總體佈局,強調將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確了反腐倡廉建設在黨建工作中的戰略定位。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升為「反腐倡廉建設」,表明我們黨對反腐倡廉規律性的認識達到了新高度。

 2【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中央紀委向黨的十七大的報告中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進程中,堅定不移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積累了寶貴經驗。」

 十七大以來,我們黨在實踐上不斷探索、認識上不斷深化、理論上不斷總結,使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內涵更加豐富和完善。201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表彰大會暨反腐倡廉建設理論研討會上指出,9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中國國情的反腐倡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方針、工作格局、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以及法規制度體系,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積累了寶貴經驗。主要是:堅持以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保證反腐倡廉建設的正確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來開展;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和發展反腐倡廉戰略方針和工作部署;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堅持黨的根本宗旨,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重視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依紀依法有序開展;堅持黨的領導、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形成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強大合力。

 3【五年規劃】

 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是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黨的十七大將「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寫進新修訂的黨章。

 繼2005年1月頒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之後,2008年5月,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B2012年工作規劃》。

 《工作規劃》明確了2008B2012年的反腐工作目標,指出要經過5年的紮實工作,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工作規劃》確定了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處六項工作部署,形成了對懲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總體佈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成為我國的反腐敗國家戰略。

 2005年1月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制定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616件,形成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截至2012年8月,《工作規劃》部署的159項任務中,完成階段性任務和持續性開展的有147項,占任務總數的92%。

 4【三個更加】

 十七大報告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

 「三個更加」是對十六大以來我們黨確立的反腐倡廉「十六字」戰略方針的深化。十七大以來,黨和政府努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5年來,加強防止利益衝突、廉政風險防控等治本性預防腐敗措施的研究和推廣;2012年,將抓緊制定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指導意見,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預防腐敗工作作為工作要點,著力推進社會領域防治腐敗工作。

 2012年10月25日,深圳市預防腐敗局正式揭牌。至此,廣東全省21個地級以上城市實現了預防腐敗機構全覆蓋。而在省一級,截至10月底已有23個省(區、市)成立預防腐敗機構。

 5【廉政準則】

 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這是對1997年3月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修訂。

 《廉政準則》規定了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等黨員領導幹部從政行為八個方面的「禁止」;詳細列出不准「以交易、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等52種「不准」的行為。

 2011年3月,中央紀委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對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黨紀處理依據和相關處理辦法予以明確,增強了《廉政準則》的可操作性。

 2009年、2011年,中辦、國辦還印發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農村基層幹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廉政準則》配套法規。

 6【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2010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新修訂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

 這一《規定》適應新形勢,總結新經驗,對1998年11月頒布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作了重新修訂。

 《規定》指出,領導班子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以致職責範圍內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範圍內的事項不傳達貫徹、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實,或者拒不辦理的;對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發現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或有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的,應當追究責任。

 《規定》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一項重要基礎性法規,對於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起到了重大作用。

 7【三個並存兩個依然】

 經過近20年的努力,反腐倡廉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2012年1月,十七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指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呈現出成效明顯和問題突出並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敗現象易發多發並存,群眾對反腐敗期望值不斷上升和腐敗現象短期內難以根治並存的總體態勢,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任務依然艱巨。」

 這次全會作出的「三個並存、兩個依然」的最新概括,體現了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總體態勢的科學認識,體現了黨中央對反腐倡廉建設規律的深刻把握,進一步增強了中國共產黨人提高拒腐防變能力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這次全會提出,必須深刻認識我們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充分肯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的明顯成效;必須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優勢,進一步堅定反腐敗鬥爭必勝的信心;同時,必須深刻認識當前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憂患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著眼全局、居安思危,常懷憂黨之心、恪盡興黨之責,堅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變警鐘長鳴。

 8【廉政白皮書】

 2010年12月2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了《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白皮書。這是中國第一次比較全面、系統地向國內外介紹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決反對腐敗,加強廉政建設的基本情況。

 《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闡述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的堅定立場,概述了反腐倡廉建設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取得的成就;介紹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開展反腐敗和廉政建設工作的發展歷程、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法律法規制度體系、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通過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防治腐敗、依法依紀查處腐敗案件、開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的情況,以及中國開展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的情況;表達了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繼續堅定不移反對腐敗的決心以及開展反腐敗交流與合作的誠意。

 《中國的反腐敗和廉政建設》透露:「中國國家統計局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2003年至2010年,中國公眾對反腐敗和廉政建設成效的滿意度平穩上升,從51.9%提高到70.6%;公眾認為消極腐敗現象得到不同程度遏制的比例,從68.1%上升到83.8%。」

 9【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

 2009年1月,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辦案工作時,口徑由連續幾年的「保持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升級為「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

 2010年1月12日,胡錦濤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要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這次全會提出「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

 2011年1月10日,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胡錦濤強調,要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終保持查辦案件強勁勢頭。

 十七大以來,反腐敗職能部門持續加大辦案力度,嚴懲腐敗分子。

 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64.3萬餘件,結案63.9萬餘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8萬餘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4584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了薄熙來、劉志軍、許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

 各級檢察機關2003年至2009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24萬多件;2010年、2011年立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均達到3.2萬多件4.4萬多人,立案人數同比持續增加。

 在堅決查辦大案要案的同時,反腐敗職能部門嚴肅查辦基層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深入治理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有力遏制了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滋生蔓延的勢頭。2007年11月到今年2月,全國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51.85萬件,處分54.03萬人。

 10【查處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

 2012年3月14日,中央決定張德江兼任重慶市委委員、常委、書記,薄熙來不再兼任重慶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4月10日,中央決定停止薄熙來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調查。

 9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日前,薄熙來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依法進行中。

 11月1日至4日召開的黨的十七屆七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2012年9月28日作出的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的處分。

 經查,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在王立軍事件和薄谷開來故意殺人案件中濫用職權,犯有嚴重錯誤、負有重大責任;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後果。此外,調查中還發現了薄熙來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中央強調,對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進一步體現了我們黨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進一步表明了我們黨反對腐敗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

 11【加強監督檢查】

 十七大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中央關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施「十二五」規劃、推動文化改革發展以及關於西藏、新疆工作等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對汶川特大地震、玉樹強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監督檢查。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發生後,社會各界紛紛伸出援助之手,共捐款捐物近600億元。5月19日,國務院決定,除在前期拿出250億元資金補助災區外,中央財政還將在年內向災區撥付700億元的重建資金。為確保救災款物的安全合理使用,中央成立了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

 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決定兩年內在基礎設施和社會福利方面支出約4萬億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等部門組成跨部級監督檢查小組,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和發揮資金效益。

 加強監督檢查,維護了中央權威,保證了政令暢通。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中,給予741人黨紀政紀處分,起到了明顯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監督檢查工作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314件,發現的6萬多個問題均按要求進行了整改。

 12【廉潔奧運廉潔世博廉潔亞運】

 2008年8月24日,舉世矚目的第29屆奧運會完美閉幕,廉潔辦奧運的目標也圓滿實現,沒有發現北京奧組委工作人員、資金使用管理、比賽場館建設有違法違紀現象。

 北京奧運會成立了專門的監督委員會,針對人、財、物等重要管理環節,以及場館建設、市場開發、票務等重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規定權限,明確責任。各奧運比賽場館所在地的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全力做好場館建設中的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2010年,上海舉辦世博會、廣州舉辦第16屆亞運會,中央都提出了廉潔辦世博、廉潔辦亞運的工作要求。為使用好世博會建設投資每一筆資金,上海世博局設計了「三堅持」流程,即堅持分權制約、堅持市場比選、堅持透明公開。廣州市亞組委和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規定,亞運工程的每一筆經費支出,都堅持執行預算管理、政府採購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亞運工程招標,設計科學程序,實行嚴密監管。世博會和亞運會,都未發現重大腐敗案件。

 13【巡視工作條例】

 2009年7月2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條例》是完善黨內監督制度的一部重要黨內法規,明確規定了進行巡視監督的六種情況,包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決定的情況,特別是貫徹落實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況;開展作風建設的情況;選拔任用幹部的情況;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瞭解的其他事項。

 2009年11月,黨中央作出了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進一步加強了對巡視工作的組織領導。

 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巡視機構完成了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33家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2所中管高校的巡視任務,並對14個省(區、市)和1家中管金融企業進行了巡視回訪。通過巡視,發現並督促解決了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的議事規則不完善、決策不民主、領導班子不團結等突出問題,以及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帶病上崗」、「帶病提拔」、拉票賄選等違紀違法問題,有力促進了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

 14【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

 2009年6月30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從而使問責制度化、常態化。

 按照《暫行規定》,問責的方式分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問責對像包括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工作部門及其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成員,上列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成員。

 十七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突出問責重點,拓寬問責領域,嚴格實施問責。重點圍繞解決征地拆遷、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等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開展問責。全國共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問題1480個,責任追究509人。監察部直接參加調查35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已辦結33起,共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21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64人。

 15【5個嚴禁17個不准5個一律】

 從2011年開始,全國省、市、縣、鄉進行集中換屆。

 為保證換屆風清氣正,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印發《關於嚴肅換屆紀律保證換屆風清氣正的通知》,明確提出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買官賣官、嚴禁跑官要官、嚴禁違規用人、嚴禁干擾換屆等「5個嚴禁、17個不准」的紀律要求。同時,作出「5個一律」的處理規定:對拉票賄選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選;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予停職或者免職;對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對違反規定作出的幹部任用決定,一律無效;對干擾破壞換屆選舉工作的,一律嚴肅查處。

 2011年4月11日,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通報了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長張某違反選舉紀律、湖南省漵浦縣油洋鄉幹部嚴某賄選兩起違反換屆紀律案件的查處情況。

 此外,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2008年,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與此同時,中央組織部制定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與《責任追究辦法》配套銜接。

 16【經濟責任審計】

 2010年10月12日,中辦、國辦印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

 《規定》對經濟責任審計對像作了進一步明確,涵蓋了從鄉鎮級到省部級的黨政領導幹部,以及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規定》明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被審計領導幹部所在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領導幹部對下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管理和監督情況等。

 《規定》強調應當關注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下列情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制定和執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規定情況等。《規定》明確指出,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17【官德建設】

 近年來,一些官員道德滑坡現象備受社會關注,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加強官德建設。

 2011年7月1日,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大會上,胡錦濤強調「要堅持把幹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眾、以德領才、以德潤才、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要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宣傳教育;深化政風、行風建設,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

 2011年,中央組織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對幹部德的考核意見》,突出德在幹部標準中的優先地位和主導作用,強調把德的考核結果體現到幹部的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等各個方面。

 《意見》指出,要把考核幹部在關鍵時刻、重要事件中的表現作為考核幹部德的主要途徑,對幹部德的考核要注重群眾公論。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層級和崗位分級分類考核幹部的德。對中高級幹部要突出考核理想信念、政治立場、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等方面的情況,對高級幹部還要按照政治家的標準來要求。對基層領導幹部特別是縣鄉領導幹部,要突出考核宗旨意識、群眾觀念、辦事公道和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情況。對黨政正職,要按照關鍵崗位重點管理的要求,突出考核黨性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原則、履行廉政職責等方面的情況。

 18【「三公」經費公開】

 2011年5月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推進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工作,要求98個中央部門公開2010年「三公」經費決算支出,同時公開2011年「三公」經費預算支出。2011年,有92個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預算,90個中央部門公開了部門決算,98個中央部門公開了「三公」經費。今年,已有95個中央部門更加及時、統一、細化地公開了部門預決算,並且按照國務院部署,公開的財政信息更加詳細,對中央「三公」經費作了解釋說明。

 繼去年北京、上海、廣東、陝西等省市公開「三公」經費之後,河南省等更多地方已宣佈今年起各級財政「三公」經費支出要向社會公開。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機關事務管理條例》,進一步要求縣級以上政府需將「三公」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定期向社會公開「三公」經費預決算情況。

 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大力推進政務、村務、廠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接受人民群眾監督,預防腐敗發生。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2011年,31個省(區、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85萬多條,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49萬多條。

 19【反瀆職侵權】

 十七大以來,檢察機關大力加強反瀆職侵權工作,開展多個專項行動。200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部署開展了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查辦涉農職務犯罪保障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2011年3月,又部署開展為期兩年的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2011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案件9185件12748人。

 2010年9月至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北京及全國350個中等以上城市舉辦了以「法治與責任」為主題的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大型展覽及全國巡展。這是新中國建國以來第一次以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為主要內容的全國性展覽,共接待中央和地方各級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等55418家單位的260餘萬人參觀。

 這次展覽成功舉辦後,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會同中央紀委、中央政法委等8個部門聯合簽署了《關於加大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見》。

 2011年3月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溫家寶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明確提出要「認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

 20【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

 2009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對2006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暫行規定》作出修改。新發佈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規定》2009年9月1日起實施。所作的重要修改是,取消原來錄入和查詢範圍的限制,由建設、金融、醫藥衛生、教育、政府採購等五個領域擴大到所有領域,以加大賄賂犯罪成本,發揮更強的警示和震懾犯罪的作用,進一步促進市場經濟秩序規範有序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012年2月16日,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形成了完整的查詢信息數據庫和統一的查詢信息平台,實現全國數據共享和異地查詢。這被認為是反腐技術的一次升級,是對已有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的改進和完善。2012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查詢34萬餘次,涉及單位48萬餘家,個人49萬餘人,有關主管部門和單位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152家單位和318名個人作了處置。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全國聯網,方便了社會各界查詢,推進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效預防了賄賂犯罪。

 21【懲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

 201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當年1月10日,浙江省檢察院向浙江省委報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職務犯罪發生情況、發展趨勢和預防對策綜合報告》,這是全國第一份省級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此後,各地檢察院陸續向當地黨委、人大、政府報送了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截至12月中旬,已有30個省級院、282個市級院、1560個基層院完成年度報告。

 201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實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的意見》,將「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更名為「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截至今年6月,高檢院和30個省級檢察院已經按時完成2011年度報告工作,引起中央和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視。

 實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是檢察機關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參與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源頭治腐的重要舉措。

 22【懲治嚴重行賄犯罪】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的力度。

 《通知》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重點查處向黨政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特別是為跑官買官而行賄;為非法獲取工程、項目的開發、承包、經營權和礦產資源能源的勘探、開採、經營權,以及為逃避環境監管,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行賄數額大或者因行賄被調查處理或者刑事追究後又行賄,受賄犯罪被證實、行賄人拒不交代,以及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中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等八類行賄犯罪案件。

 根據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需要,全國檢察機關積極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加大查辦和懲治行賄犯罪力度。2010年,立案偵查行賄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2011年,對4217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比增加6.2%。

 23【利用影響力受賄入刑】

 為適應反腐敗鬥爭的需要,進一步加大反腐敗力度,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有期徒刑提高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時,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以及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的受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2009年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對應《刑法修正案(七)》的規定,確定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罪名。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增加了有關海外賄賂的條款。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將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款罪名確定為「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

 24【防止利益衝突】

 2009年9月,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市場運行機制。」這是「防止利益衝突」首次寫進中央文件。

 2010年1月12日,胡錦濤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2011年年初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也對建立健全防止利益衝突制度進行了部署。

 2010年,浙江省委出台《黨員領導幹部防止利益衝突暫行辦法》,初步形成了以《暫行辦法》為主、其他單項制度為補充的防止利益衝突制度體系。而江西省則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體系建設為切入點,加大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防止利益衝突工作力度。

 2011年8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調整、充實國務院「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組和專家組。此前調查組中的鐵道部官員,全部被調整出去。有學者認為,這是中國努力完善和積極實施防止利益衝突制度的明顯信號。

 25【廉政風險防控】

 胡錦濤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設計之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賀國強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上都提出「要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水平」,在六次全會上提出「積極推廣『制度十科技』等預防腐敗經驗」。

 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水平,建立「制度十科技」預防腐敗模式,集中體現在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上。十七大以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大力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全面清理和明確各類職權,科學編製「職權目錄」和每項職權運行「流程圖」並向社會公佈,做到依法確權、科學分權、公開示權、有效控權,破解行政權力監督制約難題。2011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印發《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對在黨的機關、行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進行部署。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中央國家機關91個部門採取不同形式開展了這項工作。部分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校等企事業單位也啟動了廉潔從業風險防控工作。

 26【廉潔政治】

 2011年6月26日,賀國強在全國紀檢監察系統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表彰大會暨反腐倡廉建設理論研討會上指出,把廉潔政治放到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大局中去謀劃,放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中去體現,放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實踐中去落實,努力做到幹部清廉、政府廉潔、政治清明。

 「把廉潔政治放到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大局中去謀劃」,這樣的提法在中央領導同志的講話中還是第一次,彰顯了黨中央反腐倡廉的明確態度和堅定決心。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召開。會議強調,堅決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我們黨一貫堅持的鮮明政治立場,是人民關注的重大政治問題。

 反對消極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同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本質區別之一,也是中國共產黨孜孜以求的奮鬥目標。早在1989年9月16日,鄧小平同志在會見美籍華裔學者李政道教授時就指出:「我們要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不是搞一天兩天、一月兩月,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需要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需要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堅決杜絕腐敗。

 27【廉潔城市建設】

 十七大以來,我國一些城市先後提出了建設「廉潔城市」的計劃。

 2008年,浙江省杭州市委作出了《關於打造廉潔杭州的決定》。廉潔杭州的目標內涵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黨政清廉、幹部勤廉、社會崇廉。

 2011年7月,廣東省深圳市委、市政府發佈《關於建設廉潔城市的決定》。深圳建設廉潔城市的基本理念為幹部清廉、政府勤廉、群眾尚廉,基本內涵是廉潔的法治、廉潔的政府、廉潔的市場、廉潔的社會和廉潔的文化。

 2012年2月,廣東省廣州市也提出了建設廉潔廣州的目標。

 不少專家學者希望,廉潔城市建設能起到示範輻射作用,產生「廉潔島」效應。

 2011年9月,中央紀委副書記黃樹賢對深圳市推進廉潔城市建設工作進行考察和調研。黃樹賢指出,建設廉潔城市是踐行我們黨提出建設廉潔政治目標的實際舉措,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是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積極探索。

 28【加強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設意見】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礎。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把反腐倡廉教育擺在突出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

 各地各部門大力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30萬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接受教育。2010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命名了第一批50個全國廉政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已建立警示教育基地686個,並且積極推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進黨校。

 2010年,中央紀委、中央宣傳部、監察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近年來,各地共建立各類省級廉政文化建設示範基地2071個。今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設計製作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正」字統一標識。

 2009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等部門聯合組織開展「揚正氣、促和諧」全國廉政公益廣告創作展播評選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了全國檢察機關優秀廉政短片和公益廣告評比活動,在2011年香港廉政公署組織的國際廉政短片評比中,高檢院選送的兩部作品獲得三項大獎。今年,高檢院又組織了全國檢察機關廉政短片和公益廣告的評比工作,共創意製作近2000部作品,部分作品在中央電視台和各地電視台及街頭的電子屏幕播出。

 29【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2010年5月26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規定》明確規定了領導幹部應當報告下列收入、房產、投資等事項:本人的工資及各類獎金、津貼、補貼等;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情況。《規定》還要求,領導幹部應當報告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從業等事項。

 《規定》指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不如實報告的,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等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2011年1月,集中報告工作開始後,全國共有100多萬名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其中,中管幹部全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率為100%。

 30【加強「裸官」管理】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被媒體稱為「裸官」。為加強「裸官」管理,2010年5月19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適用於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但經組織批准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特需高級科技人才和通過其他途徑回國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除外。規定適用人員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有關情況,在有關情況發生變化時也要及時報告。規定適用人員辦理的公共事務,涉及到其配偶、子女移居國家和地區的,應當向本單位主管部門主動說明情況;存在利益衝突的,應當自行迴避,或者由主管部門責成其迴避。

 《暫行規定》明確指出,選拔任用規定適用人員,應當在考察時全面瞭解規定涉及的相關情況。

 31【清理規範駐京辦】

 長期以來,一些駐京辦「跑部錢進」備受詬病。2010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4月1日,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清理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工作進行部署。

 2010年11月9日,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公佈625家被撤駐京辦名錄。截至2010年7月底,駐京辦清理撤銷工作已基本完成,除50家省級政府(包括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經濟特區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和296家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保留外,撤銷的駐京辦事機構共625家。其中,地市級駐京辦8家,地方各級政府部門駐京辦189家,縣、市(縣級市)、旗、市轄區政府駐京辦374家,各類開發區管委會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單位駐京辦54家。

 32【清理「小金庫」】

 2009年上半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2009年4月2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同年8月,中央紀委印發《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違紀行為的處理依據作了明確規定。

 從2009年至2011年底,全國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責任追究10429人,有效遏制了「小金庫」易發多發勢頭。

 各級專項治理機構及時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和「摸底排查」工作。全國自查自糾發現「小金庫」45835個,占發現總數的75.48%。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對1141個中央單位、103家全國性社團及57戶中央企業進行了重點檢查。

 33【工程治理】

 工程建設領域是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為規範工程建設領域的市場交易行為和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2009年夏,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決定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工程治理開展以來,全國共排查工程項目42萬多個,整改問題22萬多個。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部署對國土資源、交通運輸、鐵路、水利、市政等領域開展集中檢查,中央檢查組抽查123個項目,整改問題325個,提出整改建議409條;各省(區、市)共檢查重點領域工程建設項目10萬多個,整改問題3萬多個。截至2012年8月底,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5.07萬件,立案2.71萬件,查實2.43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1萬人,其中廳(局)級幹部94人,縣(處)級幹部169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794人。

 34【制止公款出國旅遊】

 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全國組織開展了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中辦、國辦2009年初印發了《關於堅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的通知》。

 經過專項治理,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取得明顯成效。2008年,全國因公出國(境)人數首次出現大幅下降,較2007年下降了12.2%。2009年,全國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經費數與2006-2008年3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了49%、45.5%、37.6%,節約經費16億元。2010年,全國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經費數與2006-2008年3年平均數相比分別下降47.1%、43.9%、32.6%,節約經費14億元。

 在專項工作中,有關部門頒布實施《加強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完善了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嚴肅查處了吉林省原煤炭工業局長期大規模組織公款出國旅遊等一大批案件,有力震懾了公款出國(境)旅遊組織者和參與者。

 35【清理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

 公車腐敗現象,一直飽受詬病。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提出,要認真開展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2011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地區各部門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分級對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進行全面登記自查和審查核實,清理出超編、超標等違規公務用車19.96萬輛。制定《黨政機關違規公務用車處理辦法》,明確政策要求。一些地區和部門還對違規使用軍警號牌等問題進行了清理糾正。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和國家機關制定印發了新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制定完善了一批專門性管理辦法,初步解決了長期以來存在的管理粗放、審批隨意、超編超標等問題。經過專項治理,中央和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實有車輛減幅達35%。

 36【整治卡腐敗】

 2011年2月23日,中央紀委發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明確禁止「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同年3月25日,溫家寶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決查處領導幹部以各種名義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的行為……有關部門要盡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從源頭上有效防止利用商業預付卡行賄受賄。」同年5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等7部門制定的《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

 2012年1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施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管理辦法》規定,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萬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同一天施行的還有商務部制定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或單位購買充值記名卡的,或一次性購買1萬元(含)以上不記名卡的,應實名購卡。

 37【清理慶典研討會論壇】

 2010年初召開的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要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同年6月2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下發《關於對黨政機關舉辦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開展清理摸底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開展清理摸底工作,減少過多過濫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

 2011年4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開展清理和規範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1年,全國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共清理和規範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活動項目6656個,涉及資金約44億元。其中,當年撤銷舉辦活動2549個,節約財政資金約12.2億元。

 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節慶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對各級黨政機關及其所屬單位舉辦節慶活動建立了制度規範。同時,印發《社會組織舉辦研討會論壇活動管理辦法》,對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單位舉辦活動提出規範性意見。

 按照中央要求,2012年將規範博覽會、體育運動會舉辦活動納入專項治理。

 38【微博反腐】

 十七大以來,網絡反腐持續推進,微博反腐成為亮點。

 2009年10月10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網絡曝光抽「天價煙」、戴「天價表」的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原局長周久耕有期徒刑十一年。2012年8月,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在「延安特大交通事故現場滿面笑容」的圖片,被網友發到微博中。網友們展開人肉搜索,發現他擁有數塊名貴手錶,進而猜測其本人有貪污腐敗的重大嫌疑。9月21日,陝西省紀委稱,楊達才因存在嚴重違紀問題被撤職。10月22日,廣州市紀委宣佈,被網友反映坐擁22套房產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已被免去職務,番禺區紀委已對其立案調查。

 網絡在反腐敗中的作用,引起了反腐敗職能部門的重視。反腐倡廉網絡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引導機制逐步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渠道更加順暢。

 2009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2009年6月22日,檢察機關全國統一舉報電話「12309」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網站正式更新網址為www.12309.gov.cn。同年10月2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開通全國紀檢監察舉報網站www.12388.gov.cn。

 39【足壇反腐】

 從2009年第四季度開始的中國足壇反賭行動,2010年轉入反腐階段。2010年1月下旬,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楊一民,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0月,有關方面透露,中國足協原副主席謝亞龍、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原主任李冬生、國家足球隊原領隊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被依法逮捕。此前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足球裁判陸俊、黃俊傑、周偉新涉嫌在足球比賽中收受賄賂案件已偵查終結。

 足壇腐敗系列案件於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2012年4月24日至25日分兩批在遼寧省丹東、鐵嶺、瀋陽和鞍山四地開庭審理。2012年2月16日、18日,2012年6月13日分兩批進行宣判。59人、3個單位依法受到懲處。其中,謝亞龍、南勇、蔚少輝因犯受賄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楊一民、張建強因犯受賄罪,分別被判刑十年零六個月、十二年。其他被告人也依法受到懲處。

 40【賴昌星被遣返】

 2011年7月23日,在加拿大「賴」了12年之久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被遣返回國。2012年5月18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對賴昌星的違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就在賴昌星被遣返後不到兩個月,涉嫌職務犯罪、逃亡澳大利亞8年的廣東省原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李繼祥被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六年,其轉移到澳大利亞的4000萬元財產中的近3000萬元收繳至國內。

 近年來,中央十分重視對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的防逃追逃工作,建立了境外緝捕和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兩項工作聯絡協調機制。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等國際公約條約、通過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等國際合作組織,我國積極開展防逃追逃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以引渡、遣返、勸返等方式,成功將黑龍江省原體改委主任宋士合等一批外逃貪官緝捕歸案。

 2012年3月,刑事訴訟法修改,專門規定了對腐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沒收程序,有力地震懾了外逃腐敗犯罪分子。

      責任編輯:馨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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