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薇深圳11日電】日前,深圳法院公開審理一宗盜伐梧桐山風景區沉香樹案件。13名被告人因盜伐60餘株干徑10厘米左右的沉香樹而被判刑,刑期最長四年半,最短八個月。
據瞭解,去年10月和12月,梧桐山風景區的馬水鳳、泰山澗、麒麟頂、臥龍山莊等地,先後被發現有沉香樹被盜伐,經統計約有60株干徑10厘米左右的沉香樹遭毒手。其後,深圳森林公安分局佈置伏擊,打掉兩個盜伐沉香樹流竄作案犯罪團伙,共抓獲13名嫌疑人。
據悉,該案由羅湖和龍崗檢察院提起公訴,經公開審理,被告人劉某首等五人、李某平等七人以及李某仁因結伙毀壞國家二級保護植物,行為構成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該13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至四年六個月。此外,以上被告人還均被處以罰金。
據梧桐山風景區管理處主任陳俊開介紹,梧桐山共有沉香樹約4000棵。從2010年以來,刑偵部門就刑拘盜砍沉香樹嫌疑人35人、批捕34人。刑偵部門稱,活躍在深圳的盜伐分子多來自省內,80%以上為茂名市電白縣人,銷贓渠道遍佈周邊各市乃至境外。
據悉,自去年梧桐山接連被曝光沉香樹遭盜伐後,深圳發改委立項開展沉香樹的普查和建檔工作,在梧桐山風景區重要路口、重點區域設置監控攝像頭,24小時密切監控沉香木等珍貴樹種。這個項目要求在今年內完成。深圳森林公安表示,凡舉報盜伐沉香樹線索的市民,可獲得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