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機構編制網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汪永清同志任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免去王東明同志的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職務。
2012年11月20日,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召開副處級以上幹部大會,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李智勇受中央領導同志委派,宣佈了任免決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王東明主持會議。
汪永清簡歷
汪永清,男,漢族,1959年9月生,江西貴溪人,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1975.07—1979.09 江西省貴溪縣新田公社黃墩手工業綜合服務廠學徒,黃墩中小學會計、民辦教師
1979.09—1981.09 江西省貴溪縣第一中學學習
1981.09—1985.09 吉林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5.09—1987.07 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學理論專業研究生
1987.07—1991.01 國務院法制局研究室幹部、主任科員
1991.01—1993.08 國務院法制局研究室二處副處長
1993.08—1996.06 國務院法制局辦公室研究處處長
(1992.09—1993.09在河北省秦皇島市稅務局掛職任局長助理)
1996.06—1997.10 國務院法制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 國務院法制局辦公室主任
1998.08—1999.06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秘書行政司(研究司)副司長(主持工作)、機關黨委副書記(1998.12)
1999.06—2001.07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秘書行政司(研究司)司長、機關黨委副書記
(1998.09—1999.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7—2003.06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黨組成員、秘書行政司(研究司)司長、機關黨委副書記
2003.06—2004.12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秘書行政司(研究司)司長、機關黨委副書記
2004.12—2008.01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兼機關黨委書記(2005.01)(其間:2005.08—2008.07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研究生;2006.09—2006.12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高級研究員)
2008.01—2012.06 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務院機關黨組成員
2012.06—2012.08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主持常務工作,正部長級)
2012.08—2012.11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副書記(主持常務工作,正部長級)兼中央國家機關黨校校長、中央黨校中央國家機關分校校長
2012.11— 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第十八屆中央委員。黨的十八大代表。
王東明簡歷
四川省委書記。
1956年7月生,遼寧省本溪市人,漢族,大學本科學歷。
197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8月參加工作,在遼寧省桓仁縣下鄉插隊。
1978年3月在遼寧大學哲學系讀書。
1982年畢業後歷任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西郊公社黨委副書記,共青團遼寧省錦州市委書記,遼寧省綏中縣委書記,遼寧省燈塔縣委書記,遼寧省遼陽市市委常委、副市長,遼寧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
1997年11月任遼寧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0年10月任中央組織部部務委員兼幹部二局局長,中央組織部副部長。
2007年7月任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
2012年11月任四川省委委員、常委、書記。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