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11月22日報道,酒鬼酒今晚發佈公告,聲明截至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我國及其他國家均未制定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限量標準。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23日起復牌。這是自曝光後4天來,酒鬼酒首次正面回應「塑化劑」事件。
酒鬼酒公告指出,2012年11月19日,有媒體報道標題為《酒鬼酒塑化劑超標高達260%、毒性為三聚氰胺20倍》等文章,文章主要內容如下:21世紀網將價位為438元/瓶的酒鬼酒(47.58,0.00,0.00%)產品(即50度酒鬼酒)送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50度酒鬼酒中共檢測出3種塑化劑成分,分別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其中,50度酒鬼酒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為1.08㎎/㎏。50度酒鬼酒中的塑化劑DBP明顯超標,超標達260%,毒性為三聚氰胺20倍。
對此,酒鬼酒稱,公司已配合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湘西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抽樣檢測。經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對公司的嚴格檢查和對50度酒鬼酒的檢測,未發現人為添加「塑化劑」的情況,有可能是在轉運、包裝過程中發生的遷移。
根據2012年11月21日國家質量檢疫檢驗總局關於「湖南省質監局報告酒鬼酒樣品初檢情況」的公告,50度酒鬼酒樣品被檢測出DBP最高檢出值1.04mg/kg。對此酒鬼酒引述新華社報道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根據國際通用風險評估方法和歐洲食品安全局推薦的人體可以耐受攝入量,以媒體報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為1.08mg/kg計算,按照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每天飲用1斤,其中的DBP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同時,截至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我國及其他國家均未制定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限量標準。
酒鬼酒表示,將根據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要求,對轉運和包裝過程的各個細節進行檢查,查明可能導致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原因並進行整改。同時,就此次事件對廣大消費者及投資者表示歉意。
但酒鬼酒重申,公司產品完全符合GB2757-1981和GB2760-2011等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但按照2011年6月《衛生部辦公廳官員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規定的標準0.3mg/kg計算,酒鬼酒中的塑化劑超出247%。
相關測算數據顯示,酒鬼酒的檢測結果是DBP含量為1.04毫克/KG,即喝1公斤的酒就會攝入1.04毫克的DBP。而以一個60公斤的成年男子來算,每人每天耐受量為0.6毫克(0.01毫克×60=0.6毫克)。這也就意味著,每天喝一公斤酒鬼酒的話,就超出人體耐受量0.44毫克(1.04mg-0.6mg=0.44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