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廣東有關部門在媒體上進行的廉政宣傳中,著重提到了「廣東肇慶四會市針對近400名官員配偶開展廉政課程培訓」。
11月19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繫了肇慶市監察局一位工作人員。據她介紹,課程的主講人是肇慶市監察局副局長鄧新雄,他在9月19日講了一堂課。「培訓是由肇慶下屬的四會市主辦的,具體授課內容及細節均由他們安排。」
四會市紀委宣教室一位顏姓負責人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那次授課對象是全市副科級以上的幹部配偶。「一部分人有病、有事請假沒來,全部出席的話人數會更多。這算是一次嘗試,希望能找些新的角度警示官員。」他說。
持續了兩個小時的培訓選擇在四會市行政中心大會議室進行,內容包含幾部分,包括我國當前的反腐形勢、為何反腐、反腐對官員家庭的重要性等。培訓選擇了一個相對生動的主題:做個精明的「廉內助」。
除了像學生一樣走進課堂,近400名官員家屬還獲得了一本《四會市廉潔家庭讀本》。讀本內容包括致全市領導幹部家屬的倡議書、家庭助廉格言、廉潔楷模等。
顏姓負責人認為,考慮到受眾是官員家屬,課程內容強調官員腐敗和家屬的相互影響。「一方面腐敗會牽連家人,另一方面家人的貪念也會助長腐敗。」他說,「因為長期負責全市辦案工作,主講人鄧新雄瞭解的鮮活案例比較多,授課內容能更生動、深刻。」
據瞭解,在課堂上,主講人提到多起「身邊案例」。「很多案件的主人公,都是當地官員,對大家觸動很大。」顏姓負責人介紹道。
顏姓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記者提供了一份該課程的講義。講義開篇寫道:從近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的案件來看,違法犯罪分子在正面腐蝕拉攏領導幹部的同時,常常還把進攻目標瞄準領導幹部的家庭,從他們的家人身上打開缺口。
「就是想讓他們知道自己身份的敏感性,隨時保持警惕。」顏姓負責人說。
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看來,以給家屬授課的形式防止腐敗雖不夠有力,卻引出了一個全新課題:隱藏於腐敗背後的「權力家庭化」。
在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一案中,其妻子韓桂榮便以共犯被依法提起公訴。最終,王懷忠被執行死刑,韓桂榮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湖南省機械廳原廳長林國悌的兒子林如海,在獄中發出這般感慨:身居高職的父母,如果愛子女,就讓他們創造自己的生活。不要利用權力為其非法牟利,毀了自己也毀了家庭。
「官員家屬處於監督盲區,很容易為腐敗行為打掩護。一些官員家人法紀意識差,很容易受到腐敗衝擊。」莊德水說,「比如,一些人打著『人情』幌子,利用家人住院、子女就學、住房裝修等借口行賄,很容易令人放鬆戒備,不好拒絕,這其實就是開了腐敗之口。」
北京市檢察院一分院公訴二處負責人曾向媒體表示,根據正義網公佈的貪官資料數據,親屬共同受賄比例已達81%;行賄受賄的手段日漸隱蔽,60%以「紅包」、感謝費、過節費等名目出現。
鄧新雄在講課時將官員家屬定義為「監督員」,建議「必須讓他們明確腐敗和自身的利害關係」。
講義中有這樣一段話:「『貪內助』現象的一再湧現,一方面反映了權力運行中監督約束機制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當前反腐敗形勢的複雜化和隱蔽化。」講義將家庭「防腐」作用歸納為「幫助公職人員遠離腐敗誘惑、創造良好的家庭拒腐氛圍、教育子女從小樹立廉潔觀念」。
「官員面對腐敗是投機還是抵制,往往是一念之差。」莊德水說,「如果家人能發現問題,有助於其抵制誘惑。然而,很多貪官家人實際上在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貪污受賄,很可能開始於一個親戚的囑托、父母的命令或是家人的虛榮心。」
近年來,我國曾出台多部法規約束幹部及其親屬。2009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提出「特定關係人受賄犯罪」,將與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納入受賄罪主體,突破了受賄罪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的傳統判斷。2010年《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頒佈施行,旨在加強對官員配偶子女的監管。
「應嚴格監管官員子女、配偶等名下財產。」莊德水說,「比如,香港地區在官員房產申報中,除包含申報者本人所有、與他人共有的房產外,還應包含申報者配偶、子女名下的房產。」
顏姓負責人說,廉政教育培訓原計劃是一個系列。「培訓對像本來還包括官員子女,但想到年齡相差太多,所以暫時擱置。明年這個時間段,培訓會繼續進行並擴大範圍。」
他說,課堂上的一個事例令他印象深刻,「山東省供銷社原黨組書記、主任矯智仁曾在法庭上說過這樣一句話,我戴的手銬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