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劉文慧內蒙古27日電】日前,內蒙古自治區出台新政策,設立財政專項資金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並制定了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具體標準為,在盟市、旗縣所在地建設幼兒園,每平方米補助600元,每個幼兒園最高不超過360萬元;在鄉鎮以下農村牧區建設幼兒園,每平方米補助400 元,每個幼兒園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於租用園捨的民辦幼兒園,各級財政可按照幼兒園年度租金總額三分之一的標準予以補助,自治區財政對各盟市的相關支出給予定額獎補。在設備購置方面,對新建、改擴建民辦幼兒園,按照新增入園幼兒數每30人(每班)一次性補助2萬元;原有和其他符合支持條件的每30人一次性補助1萬元。另外,對被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評選為自治區級優秀民辦幼兒園的,每園一次性獎勵15萬元。
截至2011年底,內蒙古共有2197所幼兒園,其中民辦幼兒園1595所,佔全區幼兒園總數的72.6%;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18.72萬人,佔全區總數的41.77%;民辦幼兒園教職工1.79萬人,佔全區總數的51.7%。
目前,內蒙古已首次安排2012年「扶持民辦幼兒園專項資金」1.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