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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旬夫婦遭警員毆打關押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2-04]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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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露雲受傷圖

【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近日,兩名年過半百、來蓉打工的夫婦講述了他們在所屬公司遭派出所警員與身份不明人員毆打、侮辱,並帶至派出所關押的經歷。

這對老夫婦講述道,這群人以消防檢查為由,在沒有明確出示警官證,也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就對他們採取了強制帶走措施。二人事後去醫院檢查,診斷結果顯示,一人指骨骨折,一人耳朵鼓膜穿孔。

被抓:未見警官證和法律手續

這對夫婦分別是58歲的唐露雲和54歲的王玉梅,二人下崗後,由於經濟拮据,從南充來到成都打工,目前在一家物業管理公司就職。唐露雲是公司門衛,王玉梅負責打掃清潔等後勤工作。

據唐露雲講述,11月15日上午10時許,他與往常一樣在位於西玉龍街201號7樓的公司辦公區做保安工作。當時,一名身穿警服、未戴警帽者帶著兩名便裝人員,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就直接闖進公司四處查看。

唐露雲說,他上前詢問對方有何事情,對方毫不理睬,逕直走到該樓層後門,見門已上鎖,就稱堵塞了消防通道,要照相取證。

王玉梅介紹,後門外的樓梯上下均不通,「上不通天,下不通地」,本來就無法作為消防安全通道。為了防盜,他們一般晚上都把這道門鎖上,白天上班時打開。事發當時,她正準備去開鎖。

唐露雲說,這名警官隨即要自己跟他們走,說是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其間並沒有出示任何書面法律手續。當時,唐露雲拒絕跟此人走,「此時這3人就動手強行反綁我手,我就反抗不走,並叫我老婆打110求助。」與此同時,對方也在打電話叫人前來增援。

唐露雲說,不久後,又來了一名身著警服、未戴警帽者和一名便衣人員,其中身著警服者掏出像是證件一類的本本,在離自己一米多遠處晃了一下,「我人老眼花,沒看清楚」。後來,這5人對唐露雲及其老伴實施了抓捕。

被打:摁倒在地 拳打腳踹

王玉梅談起當時的情形,聲淚俱下。她說:「他們五個人一下子就把我老伴摁倒在地上,把手反綁起,拳打腳踢,打得我老伴『哦豁連天』地吼。接下來,一個穿警服的男子又把我拖到岔路口監控盲區,也把我的手反過來,摁倒在地,又來了一個男的,兩人用膝蓋頂住我的背,壓得我喘不過氣來。」

唐露雲夫婦向記者提供了當時的監控錄像。監控錄像的畫面顯示,兩名身穿警服的男子和3名便衣男子把唐露雲圍在中間,唐露雲掙扎了一下,最終被摁倒在地。錄像上的時間條顯示,從上午10時12分40多秒至15分10多秒,唐露雲共被摁倒在地2分多鐘,中間似乎能看到一個抽皮帶的動作和一些踹腳的動作。當時,王玉梅被拖到一邊的岔道內,離開了監控畫面。

「我又看到我老伴,他們把他從過道處押過來,還在不停地打著他走,把他的褲子也脫到大腿處。電梯來後,他們把我們兩個都拖到電梯裡並不住打耳光。可能他們想著這裡面沒有監控,裡面就只有我們兩人和他們幾個。」講到這裡,王玉梅已經泣不成聲,老淚縱橫。

唐露雲說,他被摁倒在地時,被人臉朝地踩著腦後,他的皮帶也被取下,用來反綁住他的雙手。他還說,下電梯時看到110來了,「本以為來了救星,哪知下命令打我的那個人,叫110把手銬借給他,換下捆綁我的皮帶。」

王玉梅說,一個身高一米八幾的警察押著一米五幾的自己,還時不時的把她被反扭的手臂往上抬,「我痛得喊天叫地……他還不停地罵我,在大庭廣眾之下臊(羞辱)我」。

王玉梅夫婦如同犯人般地被帶上警車。「在警車裡,還打我們耳光,打我們腦殼,還不停的言語侮辱我們……連開車的那個人,都一手抓方向盤,一手反過來打我的耳光,一直打到派出所。」王玉梅一邊哭訴,一邊拭淚。

被關:嚇得大小便失禁

王玉梅說,被抓進西御河沿街派出所後,她嚇得渾身發抖,由於驚嚇和疼痛,她的大小便都失禁了。

「我一個老婆婆,以前一直遵紀守法,這次受到這麼大的侮辱,如何有臉面對別人?如何回去做活路(工作)?」王玉梅說,「我當時在派出所,就想在牆上碰死,結果看見他們那個牆是泡沫做的。」

唐露雲在一份書面訴狀中寫道,在派出所內,「下命令打我的白髮便衣老頭審問我後,我又反問他,我到底犯了什麼法?他說你這瓜娃子(傻瓜),這裡若不是有錄像頭(攝像頭)我肯定打死你。他說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80幾條,我認真看讀此法後感覺與現實不符,叫我簽字我拒簽。」

這份訴狀中還寫道:「因此我被他們非法拘押到晚上6點左右,天快黑了,看守放我走,我不走。我要求所長與教導員見面陳述給我個說法。後來我們單位領導來勸我說:算了。因此我帶著全身疼痛離開了派出所審訊室。16日下午我才起床,全身疼痛,頭部血腫,左四指(無名指)處血腫。去了三醫院看病本想拿點藥吃就算了,醫生建議我去照片檢查。一檢查左四指已骨折。」

從上午10時被穿制服的警員強制帶到派出所到晚上6時許獲釋,共約8個小時。在唐露雲夫婦的講述中,這是飽受侮辱和損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8個小時。

受傷:指骨骨折 鼓膜穿孔

唐露雲夫婦向記者出具了他們到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檢查的診斷證明。其中一份11月16日下午作出的診斷書顯示:唐露雲左面部及左手指軟組織傷,左手無名指骨折。另一份同日作出的X射線檢查報告單顯示:唐露雲左手無名指遠節指骨骨折。另外幾份從11月16日至30日作出的診斷書分別顯示,王玉梅出現肩部扭傷、全身多處軟組織傷和耳外傷造成的鼓膜穿孔等症狀。

記者在隨後的調查中,在現場見到了拍下相關視頻圖像的攝像頭,其周圍環境和視頻畫面中的一致。記者還走訪了這層辦公樓的住戶和工作人員,至少有兩名目擊者證實了警員在抓捕過程中有打人行為。

其中一名不願公佈姓名的目擊者稱,警員和穿便衣的人在抓人過程中把唐露雲摁在地上,用腳踹他的身體,打了很長時間。打得「比較凶,聲音比較大,把我吵醒了。」

另一名目擊者說,那天早上,自己聽見外面有喊叫聲,就出來看,看見警員在抓捕過程中有踩踏動作。

唐露雲夫婦所在公司老闆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警察採用強制手段抓人太過分。這名負責人說:「公司是我的,消防出問題是公司的事,我接受處罰,跟他們沒有關係,他們只是打工的。」

他還說,得知唐露雲夫婦被抓的消息後,他前往派出所,表示願意承擔責任,要求把人保出來,遭到警方拒絕。

12月2日,唐露雲夫婦及其親屬來到當事派出所,要求打人者道歉、追究相關警員責任並進行相應賠償。派出所一位負責人表示將認真處理此事。

對於此事的進展情況,本網將繼續予以關注。

【延伸閱讀】

律師說法:執法活動應嚴格依照辦案程序文明執法

記者就此事涉及的法律問題咨詢了律師。四川應天緣律師事務所段正銀律師表示:公安人員在進行執法時,應當按規定出示工作證,同時依照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詢問違法嫌疑人,可以到違法嫌疑人住處或者單位進行,也可以將違法嫌疑人傳喚到其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進行。」第四十四條:「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

段律師呼吁,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應嚴格依照辦案程序進行文明執法,從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責任編輯: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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