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針對最近一段時期新聞記者證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同時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聞記者證管理工作,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關於開展新聞記者證2012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聞單位於2013年1月15日至3月15日,對2012年12月31日前核發的新聞記者證進行全面核驗。
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最近一段時期,新聞記者證管理中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新聞單位填報虛假材料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廣告公司人員及社會知名人士申領新聞記者證,且連續多年為其辦理年度核驗手續;有的新聞單位不及時註銷離崗、離職及離退休人員的新聞記者證;有的新聞單位未遵守報刊記者站管理規定,擅自為記者站記者申領本部記者證。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新聞記者證管理的有關規定,擾亂了新聞采編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在此次核驗中,新聞出版總署將負責中央在京新聞單位新聞記者證的年度核驗工作,各省(區、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新聞單位和報刊記者站的新聞記者證年度核驗工作。《通知》要求各新聞單位從六個方面重點核查本單位所有持新聞記者證的人員,即是否存在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廣告公司人員、企業家等非本單位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是否存在為本單位的黨務、行政、廣告、發行等非采編崗位工作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是否存在未註銷離崗、離職、離退休人員的新聞記者證的情況;是否存在為有新聞采編不良從業記錄的人員辦理新聞記者證的情況;新聞記者證持證人員本年度內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報刊記者站記者是否存在持本部新聞記者證的情況。
《通知》要求,各新聞單位通過年度核驗審核,建立健全新聞記者的微博管理制度,規範新聞采編人員的職務行為,全面加強新聞記者隊伍管理,並採取有效措施對本單位所有持新聞記者證人員徹底開展一次全面清查,做到所有人員逐個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律註銷。《通知》對各新聞單位核驗工作提出四點要求:要成立新聞記者證年度核驗工作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新聞記者證年度核驗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本單位人事部門,小組成員包括本單位人事、黨委、紀檢等部門工作人員和群眾代表等;工作小組要嚴格按照《通知》提出的核驗重點和《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認真清查本單位所有持新聞記者證人員,認真如實填報《新聞記者證2012年度核驗表》,並立即註銷未通過年度核驗人員的新聞記者證;工作小組完成清查後,要將通過年度核驗的人員名單在本單位媒體的顯著位置向社會公示,其中報刊出版單位須在本報刊公示1次,其他單位須在本單位網站首頁公示10天,並公佈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舉報電話(中央新聞單位公佈新聞出版總署舉報電話,地方新聞單位公佈本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舉報電話);在年度核驗中發現本單位新聞記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要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罰,並按照《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辦法》要求,依程序填報《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記錄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