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快報報道,市紀委通報立案查處案件,一半以上是受賄案。
昨日,廣州市紀委監察局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據通報,2012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471件486人,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要案60件61人(含市管幹部案件16件16人)。值得一提的是,不少經濟犯罪與生活腐化「如影隨形」,查辦的61名處級以上幹部中,有38名存在包養情婦、搞婚外情等生活腐化情形。
談案件特徵城管和民政接連爆出窩案
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介紹,與往年相比,今年查處的受賄案件佔全市立案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案件主體為政府機關人員的受賄案件佔半數,當中有一部分是處級、局級領導幹部。
同時,窩案串案現象較為突出。如城管、民政等部門接連爆出窩案,往往查處一案,帶出一串;查處一人,牽出一窩。
而從上述接連爆出窩案的部門來看,涉及市場購買服務領域的腐敗問題較為典型。
值得引起重視的是,腐敗分子集經濟犯罪與生活腐化於一身特徵明顯。有的領導幹部為滿足其對金錢和女色不斷膨脹的慾望,在大肆受賄的同時,往往還存在包養情婦、搞婚外情等生活腐化問題。在查處的61名領導幹部中,集經濟犯罪和生活腐化於一身的有38人,占較大比例,影響惡劣。
談網絡反腐
「房嬸」舉報系被人利用
不得不說,網絡曝光在今年以來的反腐工作中發揮了巨大作用,番禺區城管分局原政委蔡彬(「房叔」)、廣州市政府新聞信息處副處長陳偉秋等人,均是在網民的舉報中逐漸浮出水面的。梅河清直言,網絡曝光開拓了重要的查案渠道。
但也必須注意到,網絡曝光同時也是一把雙刃劍,其具有的自發性和匿名性等特點,自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不少網絡曝光中,有不少舉報者也有自己的個人目的,有些舉報內容也構成了對被舉報人個人隱私的侵犯等,不少不實舉報不僅構成侵權,更對整個反腐環境、社會秩序造成了干擾和破壞。備受關注的「房嬸」事件,梅河清就直言是「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舉報內容嚴重不實」。
紀檢部門經查實,「房嬸」李某本人並非領導幹部,也並非黨員。其於1997年從市城建部門退休,其時僅為高級工程師。不僅如此,其丈夫和三個子女中也並無領導幹部,都是在央企或是自己經商。其名下房產也並沒有舉報的24套那麼多,一共為16套,8套房主為其本人,另8套為其與子女共有。另外,其所有購房資金來源正常,要麼是賣了舊房買新房,要麼就是父輩留下的舊房拆遷後獲得款項再買新房。
最後,查明系市房管局一名聘用人員受人所托,違規查詢李某的房產狀況,後被別有用心的人發到網上用予打擊。目前對相關人員的追責正在進行中。
談財產申報
南沙具體方案制度已確定
梅河清還表示,目前關於南沙區官員財產申報的具體方案和制度已確定,並經市委討論通過,具體實施將由省紀委統籌部署並發佈。
不過,梅河清同時也提出,官員財產申報只是防腐體系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官員財產的申報和公示,並非防止腐敗中包治百病的良藥」。他說,不少百姓對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期望值過高。此前,紀檢部門也曾研究過香港及國外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他們公示的目的主要在於防止利益衝突。
以香港為例,有16萬公務員,向社會公示的只有40個職位。而且,也是有限度的公示。
梅河清認為,整個防腐體系的建立是要靠信用體系、懲防體系等共同努力才行。
十大案件
1 何靖涉嫌受賄案
人物:何靖
職務:廣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案情:從2003年至2012年,何靖涉嫌收受他人巨額賄賂;並長期與多名女子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
2 張建國涉嫌受賄案
人物:張建國
職務: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案情:在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張建國涉嫌在負責環衛車輛、垃圾桶等環衛設備採購、道路保潔服務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為請托人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所送款項共計人民幣392萬元,美元2萬元。
3 李治臻涉嫌受賄案
人物:李治臻
職務:廣州市民政局原局長、黨委書記
案情:在1996年春節至2012年1月,李治臻涉嫌收受市民政局幹部、福彩配送商和物業承租商等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00多萬元、港幣9萬元、加幣6.4萬元、美元2.5萬元、澳幣0.5萬元,以及手錶、首飾、玉器和傢俱等物品。
4 戴玉慶涉嫌受賄案
人物:戴玉慶
職務:廣州日報社原社長
案情:2005年至2012年期間,戴玉慶違反規定提拔任用幹部,涉嫌利用廣告業務審批權、廣告費折扣自由裁量權為廣告代理商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巨額錢款共計人民幣200多萬元。
5 許揚先涉嫌巨額貪污案
人物:許揚先
職務:廣州廣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案情:在2001年1月至2005年9月間,許揚先涉嫌夥同他人採用隱瞞、截留方式侵吞廣重集團利潤分紅款及以發獎金名義私分廣重集團公款,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000多萬元。
6 蔡彬涉嫌受賄案
人物:蔡彬
職務:番禺區城管分局原政委
案情:經查,1998年至2012年,蔡彬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賄賂等。
7 天河區車陂經濟發展公司窩案
人物:蘇禮江、王金堯、馬成佳等人
職務:分別為天河區車陂經濟發展公司原黨總支部書記、董事長、副董事長
案情:蘇禮江、王金堯、馬成佳等人,涉嫌在原廣氮地塊車陂村征地的過程中,與土地或物業承租戶相勾結,幫助承租戶騙取高額征地補償款,從中收取賄賂共計2680多萬元。
8 馮潤添受賄案
人物:馮潤添
職務:南沙萬頃沙人民醫院原院長、黨支部書記
案情:馮潤添收受醫療設備供應和藥品供應商的賄款90多萬元及價值人民幣8萬多元的九里香樹和瓷畫,被判受賄罪,獲刑八年六個月。2012年7月,南沙區紀委決定給予馮潤添開除黨籍處分。
9 呂國強涉嫌充當「保護傘」案
人物:呂國強
職務:黃埔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
案情:呂國強涉嫌為以彭某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並以入「干股」的形式,與彭某某等人合作工程建設,從中收受賄賂。
10 蘿崗區九龍鎮黃田村系列腐敗案
人物:陳漢明、陳鑒中、陳柱洪等
職務:分別為蘿崗區九龍鎮黃田村村委會原主任、村委幹部等
案情:陳漢明、陳鑒中、陳柱洪等人在村集體土地承發包過程中,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侵佔集體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