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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海洋法生效 擅自納西沙南沙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越南去年6月通過《越南海洋法》,擅自將西沙和南沙群島納入所謂的越南「主權」,引起中國強烈抗議。據越南媒體報道,《越南海洋法》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實施。中國外交部昨日表示,《越南海洋法》涉西沙和南沙群島的條款非法、無效。

去年6月通過海洋法

2012年6月21日,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其中包括7個章節,55個條款,涵蓋管理和使用「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島嶼、群島和海洋經濟發展」的準則。

《越南海洋法》擅自將中國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所謂越南「主權」範圍。中國外交部去年6月就此發表了聲明,張志軍副部長向越方進行了嚴正交涉。

據越南媒體報道,《越南海洋法》將於2013年1月1日生效實施。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昨日表示,中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任何國家對上述群島提出的領土主權要求和採取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的、無效的。我們對該法生效後將給南海局勢帶來的負面影響深表關切,要求越方不要採取任何使問題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

越南將設立漁政局

去年,越南在南海問題上「小動作」不斷。

在2012年7月舉行的東盟會議中,菲律賓和越南充當排頭兵,爭取東盟其他國家的支持,施壓中國接受「南海行為準則」。但是,東盟大部分國家保持中立,不願意見到東盟完全被南海爭端所「綁架」。

去年12月召開的「東盟-印度」峰會上,越南總理阮晉勇就南海問題向印度尋求支持,敦促印度在和平解決南海問題上發揮作用。

另外,越南將在2013年1月25日設立漁政局,隸屬於越南農業農村發展部水產總局,下設漁政分局,配備公務船執行海上任務,有權對在「越南海域」進行捕魚作業的本國和非本國的個人與船隻採取罰款或是禁止捕獵等措施。

南海風雲
      責任編輯:連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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