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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隧道瞞報事件:轉移8具遺體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山西省「12·25」事故調查組4日下午通報,在此次事故中受傷的5名人員無生命危險,正在接受治療。此外,事故瞞報情況和傷亡人數是此次調查重點,進一步調查正在進行中。

山西省政府安委辦新聞發言人劉德政介紹說,1月1日,山西省成立了「12·25」事故調查組。調查組下設技術、管理和綜合三個小組,重點開展五項工作: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對事故瞞報情況進行徹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劉德政說,對事故的瞞報情況,調查組進行重點調查,一經查實,對責任人都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前,調查組對現場已進行了兩次勘查,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瞭解,正在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對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和人員核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關於傷亡人數,劉德政介紹,在施工方提供情況和前期初步核查的基礎上,正在對施工方所有人員進行逐一核實,由於事故發生後該企業停工放假,現場作業的大部分工人已經返鄉,核實工作量非常大,需要一段時間。據目前瞭解的情況,5名受傷人員均無生命危險,正在治療中。

臨汾警方介紹,事故發生後,中鐵隧道集團公司經理部第六分部宋某、楊某、王某、黃某等四人蓄意對外封鎖消息,隱瞞事故不報。為隱瞞事故真相,宋某等人決定將8具遇難者遺體轉移到事發地以外的殯儀館火化處理,將5名受傷人員送到其他市縣醫院救治。當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出警時,宋某等四人拒不向出警民警提供真實情況。

臨汾警方稱,宋某等四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規定,涉嫌不報安全事故罪。2013年1月1日,公安機關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宋某等四人刑事拘留。

2012年12月25日15時左右,由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經理部第六分部在山西臨汾蒲縣負責施工的山西中南部鐵路通道南呂梁隧道一號斜井正洞右線開挖掌子面,現場補炮作業時發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5人受傷。事故發生後,項目經理未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責任編輯:Fa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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