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21經濟報道,「風險」和「瞞報」:山西南呂梁山隧道事故調查因上層有煤礦區,下部有地下水,這條長約23.9 公里的隧道被業內稱為「山西第一風險隧道」。2012年12月25日爆炸聲隆,當地警方曾迅速出警;而山西省安監局稱其12月30日才獲悉此事。項目總包方副總工程師向記者分析,當時項目內的瓦斯聚集可能是爆炸的直接原因。
「砰、砰……響了二十多下!」蒲縣喬家灣鄉曹村村民杜天記得,2012年12月25日約15時,距離該村約1公里,一條鐵路隧道施工現場發生爆炸。這條穿越呂梁山南部的隧道長約23.9公里,項目總承包方是央企中國中鐵隧道集團。爆炸導致作業工人中8人死亡、5人受傷。
山西省安監局在5天後才獲知這起事故。「30日看到網絡披露後,按照總局和省政府的指示派專員立刻趕往現場調查」,山西省安監局事故舉報中心值班工作人員翻看記錄後,對記者說。
山西省1月1日組建省級小組介入事故調查。新華社報道稱,代省長李小鵬說,「對嚴重瞞報事故感到十分憤慨,對央企發生事故瞞報感到震驚。」當日,李小鵬在發生事故的1#斜井前召開現場會。
記者多方採訪顯示,事發當日已有當地政府部門介入事故。杜天說,「爆炸後警察就過來了,後來說沒事就走了」。1月2日蒲縣曹村派出所一位值班民警說:「當天的出警我們有記錄,但不能對外透露,這是我們內部的事情,屬於機密的東西。」蒲縣公安局則拒絕受訪。
新華社報道也呈現許多不尋常之處。1月2日下午的報道稱,蒲縣人民醫院2012年12月24日與26日均有急診病人,而發生事故的25日卻是空白。接診記錄顯示,擁有10萬人口的蒲縣,當天沒有1人在該縣人民醫院急診處看病。記者當日撥打蒲縣人民醫院和蒲縣安監局電話,一直處於「忙碌」狀態。
截至發稿前,有四位1#斜井工程管理人員因涉嫌瞞報安全生產事故接受調查。該工程由中鐵隧道集團二處六標段項目部承接。山西官方披露的責任人是六標段項目部經理黃懷剛、六標段項目部第六分部經理宋海濤、黨委書記楊美東和總工程師王秋林。
該隧道工程線路由西北向東南穿過呂梁山脈,進口端位於蒲縣境內,出口端位於臨汾市堯都區與洪洞縣交界處。此次事故靠近進口一端。新華社報道轉引倖存者的話稱,事發時1#斜井的工程臨近尾聲,共已打通2630米的斜井,又在正洞右線推進了2000餘米,整個工程只剩下最後一個掌子面(隧道作業的工程面)的爆破作業。
記者掌握的隧道設計選址資料顯示,中鐵隧道設計院專家認為,隧道工程難度有二:一是東側下層有臨汾市供水倚仗的龍子祠地下泉域;一是西側上層有霍西煤田等開採區域,「開採歷史悠久,采空區眾多」。
此次事發地正在西側煤礦密集區域,選址報告稱「正洞穿煤段具有煤和瓦斯的突出危險性」。因此在設計時通過調整隧道傾角,已經盡可能縮短了穿過煤層的工程長度,但據設計圖紙顯示,在進口處「仍要穿過四個煤層」。
2012年4月,鐵道部總工程師何華武等官員也曾造訪該隧道,「著重聽取了嚴重影響隧道方案的龍子祠泉域、煤層采空區有關情況的專題匯報」。2012年中鐵隧道集團職工大會報告也稱,「山西中南部通道要狠抓南呂梁山隧道高瓦斯段施工安全及全標段質量控制。」
中國中鐵隧道集團副總工程師王夢恕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我也是30日才知道這個事情的,引線搭好了,正在裝藥的過程突然發生爆炸了,人在工程面上,一般裝炸藥並不需要那麼多,只需四個人,那個地方可能是采空區所以人多點。」
王夢恕認為導致爆炸的原因可能有兩方面:一是可能使用了電雷管,在上個世紀80年代使用較多,電雷管容易引發爆炸,現在電雷管都淘汰了,也禁止使用,現在用的比較多的是火雷管;二是,隧道可能在瓦斯聚集區,隧道裡的瓦斯也是時有時無,也可能引發爆炸。
依照幾類安全生產法規和鐵路工程標準,施工分部應該設有一系列制度保障爆破工程安全。一份其他施工團隊到該隧道工程參觀的紀要顯示,該標段建設自有職工不足,使用了大量臨時工;並且各小組建設時間與收入掛鉤。
「整個分部的正式員工僅有65人,其他全部為長派和民工。各工作面全部採取架子隊模式,隊中一般只有隊長為公司的正式員工,其他全部為招聘、長派人員,把好具體作業人員進場關,體檢、培訓等基本工作完成後有考核,然後各方面條件必須交清楚,能夠適應的可以試用幾天,不適應的立即走人。」
對其開挖炸藥用量也進行成本控制,「開挖炸藥用量,項目設定最高限為144kg/循環,超出該領用量生產經理就要問責跟蹤解決」。同時,為節省項目建設成本,工程將該區域過去的三條斜井改為兩條,因此各分隊的「人力可以自由調配」。
2012年前6個月,該六標六分部項目施工產值突破2億元。中國中鐵隧道集團公司總經理張繼奎認為,在南呂梁山隧道事故發生後,這個基層單位無視法律,蓄意隱瞞,造成惡劣影響,集團公司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