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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通局原正副局長同時落馬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2012年5月7日,剛剛「退居二線」的蘭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前任局長顏承魯突然被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帶走「協助調查」。與此同時,蘭州市交通局前副局長、蘭州市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杜明飛也被檢察院辦案人員帶走。9月,兩人分別涉嫌收受、索要1000萬餘元和300萬餘元賄賂先後被提起公訴。數起行賄事件及其行賄人在兩案中交叉更迭出現,而兩人的貪腐行為則是「各自為政」,法庭上更是爆出兩名局長歷來政見不合……

2012年12月21日,杜明飛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當庭提出上訴。4天後,顏承魯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其稱要為「冤案」昭雪。

落馬:實名舉報 最高檢發出「督辦令」

「你現在知道自己為何落馬嗎?」

「我覺得是出租車司機停運引起的。」

休庭期間,記者曾與顏承魯有過如上對話。

今年5月中旬,有關蘭州市交通運輸局以顏承魯、杜明飛為首的諸多中高層領導幹部被「一鍋端」的傳言迅速傳開。坊間傳聞眾說紛紜,有說因酒鋼號「擱淺」殃及主管此事的顏承魯,也有說係爭奪該局下屬單位某塊「風水寶地」承租權,被踢出局者的報復之舉,而顏承魯本人「悟」出的卻是受部分出租車停運事件牽連。最終,上述說法被法庭上公訴人出示宣讀的舉報內容所推翻,抑或說得到印證。

「我曾是一名意氣風發的共青團幹部,後到市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之後任市政府副秘書長近十年,2007年4月底,剛到交通局,我在工作中還是很注意領導幹部形象的,但隨著工作的深入和工程項目的開展,一些老闆和單位負責人,想方設法找門路通過關係和我套近乎拉關係,久而久之原則淡化了、設防弱化了,終於成為『糖衣炮彈』的犧牲品……」 顏承魯在3封分別寫給兒子、同居女友和辦案機關的「內心告白」中這樣寫道。

現年58歲的顏承魯1971年參加工作,先後在蘭州市政府、蘭州造紙廠、蘭州市紀委工作,2007年任蘭州市交通局局長、黨組書記。回顧任職市政府副秘書長近10年之久的工作經歷,顏承魯似乎頗有怨言,缺乏實權、處於輔助位置的「不平衡」境遇,導致顏承魯內心「求權若渴」。

對顏承魯查證落實提出控告罪行的犯罪時間,是從2008年初開始。也就是他擔任交通局局長後的第一個春節,搞工程的個體戶吳某借走親訪友之機,給顏承魯的幼子送上2萬元巨額紅包。從那時起,顏承魯便開始笑納了諸多有求於他的數額不菲的紅包,且事後均兌現了對方的請托。

2010年,交通局下屬部門——交通運輸管理處 (簡稱運管處)「假證門」窩案案發,幾名幹部在接受調查時,顏承魯、杜明飛等人與車行存在利益輸送關係的線索就已浮出水面,因證據不足,當時並未立案。但二人所作所為始終未走出辦案單位的視線。其後,2011年「酒鋼號」擱淺事故、2012年部分出租車司機停運事件相繼發生。這期間,對顏承魯的舉報材料也是源源不斷湧向相關部門。最終,一份同時檢舉、控告顏、杜兩人的實名舉報材料直接由最高檢反貪總局受理。當時,退居二線擔任局黨組書記剛3個月的顏承魯,和調任物價局局長僅2個月的杜明飛,未經任何「雙規」之類的程序,被檢察院於同一天直接帶走。

「隱婚」:夫妻分居 與情婦共同生活

「蔓茹是你什麼人?第二任妻子還是……?」

「這個,我和老婆早就分開過了,只是沒辦手續。我們和兒子一起簽過一個三方協議的。」對這個疑問的回應,顏承魯一改之前流利自如的反應,略顯遲疑甚至欲蓋彌彰。

正縣級官員、被指控受賄千萬餘元,涉及犯罪事實15起的單人單案,案情並不複雜,連續開庭審理卻耗時3天。

在審理查明的事實、認定的證據當中,有關顏承魯以出讓干股欲變現720萬元、索賄百萬餘元為兒購房產,以及為掩蓋罪行急於銷贓時,一個名叫蔓茹(化名)的女人頻繁出現。初聽彷彿是顏承魯的妻子,後期質證時「顏承魯之妻楚萍(化名)稱……」又推翻了旁聽群眾的推測,而宣判時法院認定其身份系「與顏承魯共同生活者」。

此外,顏承魯為「海歸」兒子小顏在北京、海口兩地購房,逢年過節又替幼子豆豆(化名)收受巨額紅包的案情,似乎顯示顏承魯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

據庭審反映,小顏,顏承魯長子,系「80後」。留學英國6年期間,每年接受蔓茹提供的1萬英鎊資助;豆豆,顏承魯幼子,年僅8歲,據稱系其與蔓茹的養子。庭審時,旁聽席上一個身材高挑、氣質高雅、身著長款大衣、皮膚白皙的中年女子格外引人矚目,不知情者誤以為她就是蔓茹。其實,她恰是顏承魯的正室。

楚萍,從政府機關退休後,成為群眾文藝團體的骨幹人員,就在丈夫顏承魯被調查期間,她還曾隨團赴國外參加舞蹈大賽,一舉捧回金獎。記者瞭解到,雖然已分居數年,但顏承魯和楚萍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楚萍作為顏承魯配偶,被告知丈夫所涉案情,簽收相關法律文書時,只淡淡地說了一句「他走到今天全是蔓茹害的」。

蔓茹,年近半百未婚未育、體弱多病、其貌不揚。10年前,曾是省內某地級市政法機關工作人員的蔓茹與顏承魯相識,後蔓茹離職下海經商搞工程,儼然成為一位女富商。在成為顏承魯的紅顏知己後,她在蘭州以經營茶葉為主。蔓茹的幾家茶葉店舖已然一度成為交通局固定福利品供應商。

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久而久之,大家便知曉了福利品提貨商舖的店主身份,手中提貨券攢多了,也就任其過期作廢。

勾斗:明爭暗鬥始終處於下風

法庭上,顏承魯自辯時,自始不忘擺功勞。在與記者對話時,顏承魯依然如故。

「就算如你所言,遭同僚算計接受了自己妹夫當掛名股東的提議,難道曾擔任過紀檢幹部的你,不清楚應當極力迴避嗎?」記者問。

顏承魯稱:「沒有多想,時間緊急,我想事後總會處理妥當的。」

「是不是你的工作圈子裡,對此類以公謀私、任人唯親的行為都不以為然了,忽視這樣做的非法性,也自信就算有問題也肯定能處理好?讓自己親屬當掛名股東,難道不是你心底的貪念在作祟嗎?」

顏承魯聽後若有所思,沉默不語。

「法庭上,你對杜明飛的證言提出異議,自曝其向來對你抱有成見,是這樣嗎?」

顏承魯稱:「我對他是坦誠相見的,至於他……」

顏、杜兩案中,兩人的身影在不同的指控中曾交迭出現,而諸多行賄人更是兩位均要拜。顏承魯與杜明飛「互相見不上」的情況在交通系統已是公開的秘密。顏承魯本人歸案後如實反映其與杜明飛關係不睦由來已久,明爭暗鬥數年卻始終處於劣勢。他曾自嘲去基層公幹往往不招待見,因他們只認杜明飛。顏承魯還主動爆料,自己極力主張的在省外早已施行多年的出租車車頂廣告,蘭州市直到今年才落實,也系杜明飛從中阻撓所致。

顏承魯的「身邊人」則反映:「顏承魯相對杜明飛要低調、斯文些,比他小8歲的杜明飛當然年輕氣盛。」

一位交通系統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顏承魯在同級別官員中屬於掉入人群很難找出來的類型,而杜明飛則個性張揚,說他豪爽仗義也成,說他霸道跋扈也沒錯,總是一副啥事都能辦的江湖習氣。而交通系統以外對兩人接觸不多的人士,對 「杜明飛兩口子的座駕都是寶馬,杜明飛更是經常更換各類高檔車,且非寶馬、陸虎難入他法眼」的印象極其深刻、反響強烈;「顏承魯不愛車,就是喜歡『囤房子』,不下這個數」,對方張開兩手向記者比劃。

公開宣判確認證實,杜明飛之妻的寶馬車作為受賄所得已被依法扣贓上繳國庫。而杜明飛頻繁更換高檔車的行為,記者向相關辦案人員求證時被告知,經查證確定,這是作為好車一族的杜明飛與同好之間的正常交流,借開數日就歸還,有別於其妻長期使用拒不歸還的行為,不觸及違法犯罪。關於顏承魯的房產數量,據瞭解,除在案涉及的為其子在北京和海口兩地購置價值分別為360萬和103萬元的房產,顏承魯另有4套在蘭購置的房價均價不超過20萬,多為經濟適用房或者單位聯建房,是其本人支付對價購買,且購房款來源合法。而已查證的顏承魯6套房產中,2套在顏承魯之妻名下,3套產權人系其子小顏,另有一套落戶於顏承魯侄女婿名下。

如上,顏、杜兩人主政期間,從為人到處事、從人品到官風……發展到如今的墮落,絕非偶然。兩人同天落馬、先後受審、相繼被判刑後,均憤憤不已,一個說「肯定要上訴」,另一個稱「這是不折不扣的冤案」。 (蘭州晨報 記者 郭玉紅)

      責任編輯:吳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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