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廣網報道,國家質檢總局今天(15日)發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歷經8年漫漫長路,家用汽車產品「包修、包換、包退」,終於照進現實。
新規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保修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可以免費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符合規定的退貨條件、換貨條件,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燈辦理退貨或換貨手續。規章規定,保修期限是不低於3年、6萬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於2年或者是行駛里程5萬公里。
對於最受關注的退換貨條件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在新規中列出四種具體情形:一是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就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二是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三是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四是,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條、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除此之外,新規還規定了因修理時限的原因引起的換貨情形以及因換貨不成而引起的退貨情形。
汽車三包規定的立法工作由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法規一處負責。處長李明剛在接受中國之聲專訪時坦言,「之所以將汽車產品納入三包的專項立法,是考慮到汽車產品技術複雜,消費者與生產經營者的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個體比較分散,消費者在處理三包的過程中,容易處於劣勢、弱勢。」李明剛強調,目前的三包規定主要針對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有些單位為汽車營運、生產經營活動而購買使用的汽車產品,沒有納入規章的調整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