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1月15日報道,15日下午2:30,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第一法庭就周克華女友張貴英涉嫌掩飾、隱瞞罪,窩藏罪開庭審理。嫌疑人張貴英就公訴方的起訴書,當庭提出了三點辯解意見,稱「和周克華來重慶不是為了一起掙錢」。
下午,張貴英一案開庭審理,檢察院對其犯罪行為進行了檢控。審判長根據公訴方提供的起訴書,當庭詢問嫌疑人張貴英是否有異議。張貴英提出辯解意見稱自己只是和周克華一起來重慶遊玩和治病,並不是一起來掙錢的,並表示「8·10」事件後周克華給她的6萬元錢,她並不知道是搶劫得來的髒款,而她和周克華互發的短信,涉及到案件的信息,都是媒體已經對外公佈了的,不存在洩密一說。
據張貴英當庭表述,2012年4月周克華以「劉冬」的身份和自己相識,並於5月同居。兩人同居後,周克華邀約自己一起來重慶遊玩,稱在重慶他會賺40萬來給自己治癲癇病。7月1日兩人就一同來到重慶,但是到重慶後兩人雖經常在一起遊玩,卻不再同居。
張貴英稱,「8·10」案發當日中午,周克華打電話給自己,約自己到沙坪壩一家「7天連鎖酒店」去「領工資」,見面後就給自己6萬元現金,讓自己分別存在不同的銀行卡上。張貴英稱,自己是在存完錢,回家的路上聽說發生了搶劫案。8月11日至13日期間,周克華讓自己用短信的形式把關於「8·10」案件媒體報道的內容發給他。8月13日,周克華約自己在沙坪壩公園遊樂園見面,張貴英提出把6萬元錢還給周克華,周克華卻讓自己暫時留著。直到8月14日上午6點左右,自己在酒店睡覺時,被警方帶走。
目前,庭審還在進行中,公訴方和辯護方正在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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