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王培內蒙古15日電】 「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進行康復醫療機構建設,新建自治區級康復醫院2所。還將努力構建防、治、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將構建分層級、分階段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納入公立醫院改革總體目標。
據瞭解,按照衛生部《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基本標準》,到2015年末,內蒙古90%的旗縣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應達到標準要求。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將在包頭市、赤峰市先行試點,逐步推開,並在今年年底前在試點地區初步建立起防、治、康相結合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