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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新規: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業績要過半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1-16]

【本報記者朱世強、實習記者王一婕1月15日蘭州電】甘肅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建榮15日於新聞會表示,甘肅省新近出台實施的幹部考核新規中,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從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設置了考核指標,其中,工作業績占50%的權重,體現了用業績評價幹部的要求。

針對甘肅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甘肅近日下發實施了《甘肅省省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科學發展業績考核評價辦法》。在評價權重確定上,該《辦法》規定,工作業績在市(州)綜合評價中占80%的權重,在省直部門、單位綜合評價中占70%的權重,而對領導幹部的考核,工作業績要過半。

據瞭解,該《辦法》還建立了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動態考核機制。平時考核主要收集各市州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完成及排序、小康社會指標完成、新建項目進展、重點工作推進,及省直各部門、單位圍繞全省工作大局轉變職能、提高效率等方面的情況,並把平時考核情況作為評價班子和幹部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主要採取科學發展業績分析、民主測評、民意調查和重點考核等方式進行。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在業績綜合評價中,分佔85%和15%的權重。

此次新規表明,甘肅更加重視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張建榮說,新規提出了考核等次,為省委瞭解班子、瞭解幹部提供依據,每年考核結束後,將召開考核講評大會,通報考核結果,並把考核結果運用於班子配備和幹部調整交流,對德才兼備、政績突出的幹部予以提拔重用,對工作不得力、不稱職的幹部及時調整,對反映不好、能力弱的幹部談話;建立省直部門、省屬事業單位業績考核獎,依據年度業績考核等次兌現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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