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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億村官」周偉思被批捕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2-1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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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龍崗南聯村官周偉思被批捕

【文匯網訊】據正義網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龍崗南聯「村官」周偉思一案有了新進展:繼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微博披露已於1月24日對周偉思立案偵查之後,記者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2013年2月8日(農曆臘月二十八),周偉思因涉嫌受賄罪、行賄罪被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周偉思一案已有4人被逮捕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於1月24日對周偉思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立案偵查,並於當天對其刑事拘留。由該案牽出的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何永華因涉嫌受賄也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共立案4件5人(單位)。經辦案人員繼續偵查,並按照自偵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的規定,經報請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深圳市院以涉嫌受賄罪、行賄罪,於除夕前夕對周偉思採取逮捕強制措施。周偉思一案牽出的其他人員,包括因涉嫌受賄的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何永華等其他3人也先後被執行逮捕。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檢察機關將繼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定「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反腐敗決心,在堅持加大要案大案查辦力度的同時,將查辦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基層腐敗犯罪作為職務犯罪偵查辦案重點之一,依法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基層幹部腐敗犯罪。「從我們實際辦案經驗來看,一些基層的違法人員雖然職務不高,但涉案金額巨大、影響惡劣,由於發生在群眾身邊,與群眾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連,因而會給群眾造成最直接的傷害。反腐工作要以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切入點,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

關於周偉思一案,他還表示,「檢察機關會依法、公正的處理該案,該案的進展等會通過官方微博等途徑及時向社會披露,並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

舊城改造項目中受賄落馬

據公開的信息,「能人」周偉思早年下海經商,憑借其出色的經商頭腦,便已擁有不菲的身家。那麼,富了之後再去做「村官」的周偉思,又因何事而落馬?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透露,經初步調查,周偉思受賄主要集中於舊城改造的項目。

據悉,在南聯社區的一次舊城改造項目中,某房地產公司取得該項目後,與拆遷戶由於在補償標準上難達成一致,便請求擔任「村官」的周偉思出面幫忙。周偉思動員拆遷戶降低補償數額,接受開發商補償條件,促成了該房地產公司與拆遷戶達成補償協議,為該房地產公司的拆遷節省了大量資金,加快了該舊改項目的推動進程。同時,周偉思還幫該開發商在其它環節推動進程、節省費用等。事後,周偉思先後收受該房地產公司逾千萬元人民幣「好處費」。

同時,周偉思為了南聯社區的違章建築不被查處,找到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區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幫忙,並多次送上「好處費」。負責查違工作的何永華也因此而落馬。

至於被同村人周祖傑舉報「坐擁20億身家」並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是否真有其事?檢方透露:周偉思的身份比較特殊,先是農民、商人,近十年左右才成為「村官」,先後擔任村委會主任和社區工作站副站長,成為「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從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周偉思擁有的房產等資產,大都在其成為「村官」之前便已購置,是否涉嫌職務犯罪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2012年11月27日,舉報人周祖傑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被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此事也引發了社會的關注。對此,辦案人員稱,周祖傑一案是「三打」轉辦的線索,早在2012年6月份便已被公安部門立案偵查,其舉報周偉思則發生在11月份。目前,周祖傑一案已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環節。周祖傑、周偉思先後因各自不同的犯罪事實被批准逮捕,「法律面前是平等的,無論是誰,只要觸犯法律,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村官」身份的困局

這十年左右,周偉思同時擁有兩個不同的身份,一是「村官」,從村委主任到社區工作站常務副站長;同時他還有另一個身份: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村官」同時又是村屬企業的管理者等,这一现象目前可以说在深圳的基层是屡见不鲜。

深圳市檢察院一位檢察官對記者反映,「村官」兼任村屬企業的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等,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加上村屬企業、股份合作公司等常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經營及控制等問題,以至於挪用公款、受賄並損害村集體的利益時有發生,「近幾年來,我市檢察機關即查辦了一批『村官』的職務犯罪案件。」

同時他也坦言,「根據管轄分工,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目前我國的一些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組織,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分為兩種,一是依法从事公务的行为,二是基层自治管理服务的行为。目前按法律規定只有在依法從事公務如救災、搶險、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等環節,『村官』才屬於『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才列入『國家工作人員』並屬於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管轄範圍。這也造成了目前的一種司法困境,即一些基層群眾對基層組織的問題反映很強烈,但因限於當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轄權,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必須依法進行。」

近些年來,深圳加大了基層城市化建設的步伐,特別是寶安、龍崗兩區,開始大規模的產業升級。尤其是在一些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等項目中,誕生了一個個巨大的利益「蛋糕」,這其中如周偉思等人,同時作為「村官」及村屬企業的領導者,既是舊改拆遷的推動者,又是舊改拆遷中的利益方,也很容易身陷其中甚至涉嫌犯罪。「因此,在這關鍵時期,作為『村官』而言,本身必須加強自律。同時更需要的,是大力加強媒體與社會公眾的監督,這是推動基層工作規範化發展的一條有效途徑。」

反腐新視野
      責任編輯:吳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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