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重慶晚報報道,日前,某門戶網站一段新聞視頻熱傳:美國小伙海登在開車時,因車輛沒有註冊,被警察攔下後罰款50美元。民警知道海登經濟困難後,在開出的罰單裡夾著100美元,為海登救急。前天,類似的事也發生在渝北區市民樊某身上。
2月17日上午,渝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雙鳳大隊中隊長李自立,帶領民警在兩路桃源大道紅樹林路口現場糾違。
11時30分左右,一輛沾滿灰塵的破舊摩托車從遠處駛來,駕駛員和女乘客戴著頭盔。車速很慢,民警發現車上兩個大人中間夾著一堆彩色衣服,十分危險,便將摩托攔下。
細看才發現,這堆衣服竟然是個小女孩。由於大人坐得很擠,小女孩被夾在中間,一旦發生車禍,小女孩根本沒法逃生。
超載罰款100元
經詢問,車上大人是小女孩父母。駕駛員是小女孩的父親樊某,穿著膠鞋,棉褲褲腿上敷著泥,手上還有石灰粉。
李自立對樊某進行現場教育,告知對方已經超載。樊某解釋,女兒身高不足1.2米,應該不算超載,希望得到民警諒解。「12歲以下的小孩,根本就不能乘坐摩托車。」李自立回答。
樊某意識到違規,佝僂著背,雙腿彎曲,雙手合十,希望得到民警諒解。
民警給樊某開出一張罰單。樊某接過罰單,眉頭一皺,拒絕簽字,拉住民警求饒:「扣我的分嘛,不罰款行不行?」
罰單裡夾著現金
「樊某很著急,讓女兒也來求情。」昨天,李自立對重慶晚報記者說,樊某始終不簽字認罰,說是家裡欠債,妻子有胃病不敢去醫院治療,女兒上學欠著學費,家裡還有老人要贍養,全家人都靠他打零工維持生活。「他說他打工掙錢,全家人都指望著。」
樊某當天還對民警說,當時是帶女兒進城買學習用具,女兒看上一個30元的布娃娃沒捨得買。說著,樊某就從兜裡掏出剛買的書本和筆。
李自立和同事商量後告訴樊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超載必須接受處理。說完,李自立堅持把罰單遞給樊某。
這次,罰單裡夾著100元現金。沒等樊某拒絕,民警離開現場。
昨天,重慶晚報記者聯繫上渝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雙鳳大隊中隊長李自立。
記者:怎麼確定樊某的話是真?
李自立:當時風大,樊某騎摩托沒戴手套,摩托皮座椅還有洞,穿著很簡單,說明他們家經濟條件不好,很拮据。再說,這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信任。
記者:樊某拿到你們給的錢,是否用來繳罰款?
李自立:我查了系統,他已經去銀行繳納了罰款。我們很欣慰。
記者:為什麼要這麼做?
李自立: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柔性執法嘛,讓對方吸取教訓就好。
同事眼中的他:柔情
「他執法嚴格得很。」渝北區交巡警支隊綜合大隊民警王成志說,李自立對於違規違法者的無理求情絕不手軟,「元旦剛結婚,第二天就到崗上班,剛得很。」
「不要看李隊外表,其實很柔情。」楊龍是雙鳳大隊內勤民警。他說,好幾次開車執法過程中,李隊看見有腿腳不方便的老人,都請對方上車,送到公交車站。
翻看工作記錄,楊龍說,李自立除給樊某捐款外,去年底就給4戶貧困戶捐款捐物多次,共計1500多元。「連對方名字都不曉得,是從街道問到的困難戶。
正能量值得提倡
「值得讚揚和提倡。」對此,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漢尊律師事務所律師沈仁剛認為,李自立的行為讓人欣慰。首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自立嚴格執法,一視同仁,沒有偏差。其次,作為個人來說,執法者扶貧濟困的行為是一種優良美德,這種正能量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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