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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外投移民增 3年失150億美元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2-2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經濟觀察報報道,美國投資移民史上最大騙局案(EB-5計劃,涉案1.45億美元)仍在發酵,超過250名投資人(大多數來自中國)通過該項目的投資移民之路已經徹底斷絕。而在此前的2008年,147名中國富豪以每人50萬美元的額度,集資7350萬美元,欲幫助芝加哥會議中心拓建,並以投資移民的方式申辦綠卡,最終未果。

儘管投資移民風險重重,中國人對外投資移民需求近兩年仍在激增。《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顯示,中國正在經歷第三次大規模的海外移民潮。尤其是從2008年經濟危機開始,歐美各國的技術移民及留學生轉技術移民政策一直在收緊,而投資移民的政策卻一直在放鬆,這也直接刺激了移民潮的出現。

《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兩位主編之一的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王輝耀表示,最近三年中國人經由投資移民致150億美元流失海外。而對移民者而言,波士頓咨詢公司(BCG)調研顯示,子女教育與移民是國內人去海外投資的兩大主要目的。

3年150億美元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森介紹,中國人去美國投資移民的最低條件是,在當地政府認可的區域中心項目上投資50萬美元,並創造十個就業崗位。相關法案原本在2012年9月底到期,然而美國參眾兩院已同意將有效期延至2015年9月30日。去年12月初,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公佈了今年的移民申請費費用調整,魁省投資移民政策今年有望重啟。

這代表了一種變化,即歐美各國都在加速吸引投資移民者。而對於中國,第三次海外移民潮是建立在中國高淨值人數迅猛增長基礎上的。

2012年底中國建設銀行聯合波士頓咨詢公司發佈的《2012年中國財富報告》顯示,2012年中國私人可投資資產總額將超過73萬億人民幣,較2011年增長14%。截至2012年底,預計中國高淨值家庭數將達到174萬戶,同比增長17%。

高淨值人群增加的結果之一是,這些人實現海外資產配置的需求逐漸爆發。其中在海外目的地選擇上,香港、美國和加拿大是中國高淨值客戶海外資產配置的主要集中地,三地集中了其海外資產量的60%左右。這三地同時也是海外移民的熱門目的地。該報告認為,香港和美國作為高淨值人群離岸財富管理目的地有著相同的原因,移民和子女留學以及資產的保值增值為這一人群的首要考慮。

中國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研究所副主任周密等人認為,由於投資移民是以投資為前提的,投資移民人數的上漲必然伴隨資金流動規模的上揚。《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也顯示,海外投資移民的發展帶來我國的資產和人才的雙重流失。根據王輝耀等人搜集到的相關研究資料,僅2009年就有3000人投資移民到美國和加拿大,他們投資的總額超過80億人民幣。在人民幣應用較廣的地區,2009年移民轉移出去的資金就高達100億元人民幣。

據王輝耀估算,2011年,據各國的移民署和出入境管理局數據顯示,我國近一萬人左右通過投資移民移居海外,按照最保守的每人投資額50萬美元計算,一年投資移民資金流出50億美元。最近三年則有150億美元流失海外。「這只是為了滿足投資項目條件的投資,還不包括購房、子女上學和生活旅行等費用,如果都加起來,可能還大很多,這是十分驚人的」,王輝耀說,而另一方面,流向國外的人才和資金,並沒有從人才和資金的流入方面得到補充。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真正的永久居留投資移民制度,投資移民到中國的人數包含在獲得永久居留權的4000多人中,可謂屈指可數。

劉森的感受也證實了這一點,他對本報記者表示,與中國人為子女教育等辦投資移民不同,外國人來中國大多為就業或創業,外籍人士來中國定居、工作後其政治權利仍是被有所限制。

周密對本報記者表示,經濟危機後高端人才的全球化流動趨勢在增強,部分國家缺少發展資金,於是相繼出台吸引投資移民的政策。

而在投資流向上,王輝耀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海外投資移民投資領域集中在房地產、外幣存款、股票等,對實體經濟的投資領域關注較少。根據胡潤研究院和中國銀行聯合發佈的《2011中國私人財富管理白皮書》,高淨值海外客戶51%的投資流向了房地產,28%投向外幣存款。

王輝耀認為,國內人士投資移民投資房地產領域,多數是因為投資的目的是移民,而不是投機。投資房地產,可實現以房養學、較低價格、永久產權等。其次,中國人海外投資比較傾向於回報率和資本擴張速度比較快的行業,這些行業是國內近幾年快速發展的行業。這種現象在客觀上反映了選擇投資移民的大多數中國人在進行投資時參考和借鑒了國內經濟的發展現狀和趨勢。

而《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兩位主編之一的劉國福介紹,也有一部分投資移民資金投向了海外礦產領域。對中小企業主而言,國內法律法規與國外相比尚未健全。如在國內石油領域,國有企業依然占主導,民營企業如想參與,要麼投資門檻很高,要麼審批程序很複雜,新36條的內容徹底落實尚需時間,國外的投資政策則相對靈活。

誘人的陷阱

「目前投資移民也存在一定的風險」,王輝耀說,比如美國的EB-5簽證,非美國人去投資期間,只能獲得臨時綠卡。在獲得綠卡之前,需要選擇區域投資中心,很多區域投資中心是民營機構,不提供投資擔保,甚至有很多政府項目也沒有擔保。此外,申請人還要承擔綠卡風險。劉森認為其審核通過後一開始只能拿到有效期為2年的臨時綠卡,2年後美國移民局將審核申請人的投資款是否仍在項目及真實就業數等,不符合投資者也拿不到真正的綠卡。

除此之外,投資移民項目欺詐也是屢有發生。如2月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其網站上宣佈,居住在伊利諾伊州的一名商人以及其兩家公司已對尋求利潤與移民的海外投資者形成詐騙。這場被媒體稱為美國投資移民史上最大騙局的案例牽涉的超過250名投資人多數來自中國,目前1.45億美元的投資款已被當地法院凍結,但1100萬美元的管理費已被被告揮霍得只剩下200萬美元。

王輝耀接受本報採訪時認為,近幾年中國人對外投資移民遇到的失敗案例並非一樁。曾為投資人代理芝加哥會議中心(ACCC)項目證券欺詐訴訟的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森告訴本報,當時賽思創建了芝加哥會議中心與芝加哥洲際區域中心信託(IRCTC)兩家公司,投資人每人除付50萬美元投資移民款外,還要付給項目管理方即賽思團隊41500美元管理費。作為購買ACCC項目股份的回報,投資人將通過EB-5投資移民拿到美國綠卡。而實際上賽思取得項目許可的部分文件是偽造的。

據劉森介紹,此次美國移民案也屬於EB-5型,「其被告人的騙術並不高明,中介人員理應早就發現」,劉森說,而類似項目之所以能在中國瞞天過海的原因之一是,與其他國家辦理投資移民直接找律師不同,國內人辦理投資移民多是先找移民公司,再由移民公司聯繫律師等專業人士。由於移民公司以拿服務費為主要盈利點,其自身就希望項目「多多益善」。

除中介受利益驅動外,更深層的原因更在於中國人近兩年的投資移民需求越來越強烈,使得服務機構「蘿蔔快了不洗泥」。

而對移民流入國而言,美國康永華律師事務所北京首席代表Gary告訴本報,美國移民局正在討論內部草案,赴美移民人的移民動機將更受關注,美國等國也更傾向於接收科學家等高端人才。

進出「失衡」

儘管有著巨大需求,但從投資移民結果上看,目前幾乎沒有權威的投資移民成功率統計數據,而且移民流出和流入國的政策也在進行微調。

《2012年中國財富報告》顯示,僅6%的高淨值客戶已經移民,其中絕大多數依然是大陸公民。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發佈的報告顯示,2010財政年度來自中國大陸的投資移民申請最多,占USCIS全年發放EB-5簽證總數的41%,共計1016人。到2011年共有2969名中國公民申請了投資移民的EB-5簽證,2505人獲得批准,占EB-5簽證總數的75%。美國康永華律師事務所北京首席代表Gary告訴本報,2012年獲得中國公民申請並獲批EB-5簽證的約2700人,目前這一通過率仍不算高。

而《中國國際移民報告(2012)》顯示,2010年我國對世界主要移民國家(美、加、澳、新)投資移民共7255人;2011年中國對美、澳、新三國投資移民6092人,且對這三國中國都是移民第一來源國。

王輝耀認為,每年轉移出去的資產除為中國帶來一定程度的失業問題,國家的稅收收入也受到了一定影響。財富流失對中小城市發展的負面影響與大城市相比更為嚴重。投資移民帶走的不僅是資產本身,甚至包括核心技術專利。此外,中國海外投資移民的潛在人群集中在35-55歲的中產階級,這一群體的遷出削弱了國內中堅力量的聲音,影響社會轉型及改革進程。

周密則認為,投資移民給中國帶來的影響要從多方面來看。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投資移民是全球貿易自由化的一種方式,中國已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即在企業走出去的同時,資金、人才未來也將更多地走出去。

對申請人而言,擠獨木橋時收益和風險並存。而對移民流出國而言,王輝耀認為,流向國外的人才和資金並沒有從人才和資金的流入方面得到補充,這使得中國已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吸引海外人才。目前中國還沒有建立起真正的永久居留投資移民制度,投資移民到中國的人數包含在獲得永久居留權的4000多人中,尚屈指可數。

「如何盡量減少負面影響,使走出去的人才為中國經濟發展做貢獻,這十分重要」,周密說,投資移民並不是要單純的完全轉移國籍,在這方面國家進行政策引導很有必要。

王輝耀認為,國際移民是一種基本的人權,國家很難干預,因此,監管上存在一種難度。如果要在外匯管理制度上監管,可以加強銀行結售匯和跨境收付匯監管;加強對攜帶現鈔出入境的管理;完善對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監管,健全外商出資撤資審核、評估制度,規範企業境外投資行為。比如可以將一定數額以上的資金流動,尤其是這種投資移民過程中的異常資金流動,可通過銀行系統自動報告給監察機構,形成防範體系。應該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對官員大規模向境外轉移資產或資本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歐美很多國家都有這種監控機制。劉森認為,2012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於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普通簽證規定中增加「人才引進」這一類別,以此吸引更多海外優秀人才,這將有利於我國完善海外投資移民管理和服務。

      責任編輯:賈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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