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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吁稅收立法歸人大獲回應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3-09]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兩會報道組 海巖 塗若奔) 今年兩會期間, 3月8日,來自山東的人大代表趙冬苓的一紙議案召集令引起廣泛關注,議案中建議全國人大2013年底前收回稅收立法權、稅收法律解釋權,而這一權力已經被全國人大放棄達30年之久。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昨日對此回應稱,適當時會考慮取消授權,回應民眾關切,但沒有路線圖,也沒有時間表。

全國人大代表、著名編劇趙冬苓發起《關於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定或條例的議案》,並已獲得30個以上人大代表的聯名,將作為議案提交全國人大。「中國18個稅種只有3個是由全國人大立法徵收的,其餘15種稅都是由國務院通過暫行條例及試點推出的。很多稅依據的暫行條例在推出前沒經過聽證,一個通知發出去就開徵了。」 趙冬苓在議案中提出,全國人大的授權到現在已近30年,去年國家稅收已突破10萬億,當前形勢下,應該把收稅權收回到全國人大。」

對於稅收立法,信春鷹解釋稱,《立法法》第8條規定了全國人大專署立法權的範圍,稅收立法是人大權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權,1984年和1985年全國人大兩次授權國務院在稅收、改革開放、經濟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規。至今1984年的授權決定已經廢除,1985年的授權決定至今依然有效。

1985年全國人大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的決定》。根據這一授權,國務院制定了一系列的稅收暫行條例,並一直維持了約30年。隨著內地法律的健全和納稅人權利意識的提升,人們開始擔心在沒有人大監督審議的情況下,由政府來制定稅收條例,可能出現亂收稅。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昨日也表示,立法權在人大這一事實從來沒有改變過,只是授權給國務院,並且這一授權在改革開放和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發揮過重大貢獻。至於人大是否應該將這一權利收回,朱光耀表示,人大是全國的最高立法機構,「這由全國人大決定」。

      責任編輯:張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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