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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露出笑容的涉案人員 【文匯網訊】據鄭州晚報報道,昨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審理了2012年查獲的溫嶺特大制售「病死豬」案,並當庭宣判了46名涉案人員,判罰最重的監禁6年6個月,並處罰金80萬元。其餘涉案人員處以監禁6年以下不等,並處罰金,情節尚輕者則處以拘役。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至2012年4月12日期間,四川人張興兵在江西人操蘭玉的介紹下,與在溫嶺市肉聯廠上班的湖北人陳光華結識,雙方約定利用陳光華在肉聯廠上班的便利條件,向張興兵提供、介紹有病死豬的養豬戶。張興兵於是在當地一個垃圾場租賃了屠宰場所,買來屠宰工具,僱用民工屠宰病死豬。其間,張興兵共收購、屠宰並銷售病死豬1000多頭,獲利金額7萬多元。
這其中,陳光華共為張興兵介紹收購病死豬700多頭,獲利4000餘元;劉昌飛則為張興兵屠宰、加工病死豬,每頭收取15~20元不等的屠宰費,共獲利1萬餘元;張興兵的妻子李瓊則親自在澤國一菜場設攤賣肉,以每斤10元的價格零售,共賣了1000餘斤病死豬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