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兩會報道組 劉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13日的記者會上再次表態稱,個人和民間機構自行收養棄嬰、孤兒是一種愛心的體現和風險,民政部門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但怎樣將自行收養行為納入到法律支持範圍,達到兒童利益最高原則,讓孤兒健康成長是民政部面臨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課題。
李立國稱,今年1月份以來,民政部依靠全國民政系統共同努力,對個人和民間機構自行收養棄嬰、孤兒的情況進行了普遍排查,搞清了基本情況,也研究了初步的解決措施。記者瞭解到,「蘭考大火」後民政部的排查數據顯示,個人和民辦機構有878家,共收留了9394名棄嬰、孤兒,其中個人收養占25%,宗教機構收養則超過60%。
李立國所指的「初步解決措施」是對於具備條件的個人和機構,將依法對其辦理收養手續,建立法定收養關係,並可採取聯合辦和委託寄養的方式來加強管理。對於不具備養育條件的,民政部門要接手管理。
歡迎社會組織參與辦兒童福利機構
李立國並明確表示將繼續支持社會組織在棄嬰孤兒收養上發揮作用。他說,社會組織在資金募集、捐贈,棄嬰孤兒的教育、醫療康復、就業、住房保障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並歡迎有條件和意願的民間組織與民政部合辦兒童福利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