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法制日報報道,商務部對外公佈《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規定經營者收購舊電器電子產品時應當對收購產品進行登記。登記信息應包括舊電器電子產品的品名、商標、型號、出售人原始購買憑證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同時,經營者不得將在流通過程中獲得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信息用於與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活動無關的領域。舊電器電子產品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出售人應當在出售前妥善處置相關信息,經營者收購上述產品前應作出提示。辦法規定,經營者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