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鳳凰衛視綜合報道,香港終審法院今天就「外傭居港權案」做出終審判決,判港府勝訴,超過三十萬的外傭將不會享有居港權。外傭團體代表對這一判決感到失望,但表示尊重判決。
思穎(外傭團體代表):「今天法院的判決讓我非常失望,因為我們在香港工作,我們也在香港消費,我們用雙手養家。」
法院認為,外傭在港居留,必須受雇於合約指明的僱主,並居住在有關僱主的居所,才獲准留港,合約完結時,也必須返回原居地。所以,他們遠離傳統上承認的「通常居住」。
另外,對於香港律政司要求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澄清居港權問題,法院認為無須提請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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