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今日發佈《國務院工作規則》,《規則》明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國務院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國務院工作規則》已經2013年3月20日召開的國務院第1次全體會議通過,日前予以公開印發。
《規則》指出,國務院及各部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家預算,重大規劃,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國家和社會管理重要事務、法律議案和行政法規等,由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
《規則》還明確,國務院各部門提請國務院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經研究、咨詢機構等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地方的,應當事先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採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
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瞭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完善。
《規則》進一步指出,國務院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國務院各部門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定,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政令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