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公佈《國務院工作規則》,規則指出,國務院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離京出訪、出差和休養,應事先報告總理,由國務院辦公廳通報國務院其他領導同志。
規則指出,國務院組成人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務院工作部署,嚴格遵守紀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規則要求,國務院組成人員必須堅決執行國務院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國務院內部提出,在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國務院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代表國務院發表講話或文章,個人發表涉及未經國務院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或文章,事先須經國務院同意。
規則提出,國務院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離京出訪、出差和休養,應事先報告總理,由國務院辦公廳通報國務院其他領導同志。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離京外出,應事先向國務院辦公廳報告,由國務院辦公廳向國務院總理和分管領導同志報告。
根據規則,國務院各部門發佈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的信息,要經過嚴格審定,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規則強調,國務院組成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洩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國務院:各部門不得接受地方送禮和宴請
國務院辦公廳今日發佈《國務院工作規則》。規則要求,國務院及各部門要改革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禮和宴請。
國務院規定領導要親自批閱群眾重要來信
《國務院工作規則》日前發佈。根據《規則》要求,國務院領導同志及各部門負責人要親自閱批重要的群眾來信,督促解決重大信訪問題。國務院要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負責地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依法備案行政法規;自覺接受全國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和建議。
國務院:作重大決策前需聽取專家和公眾等意見
國務院今日發佈《國務院工作規則》,《規則》明確,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國務院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國務院:凡涉及公共利益事項需及時全面公開
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應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