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中國證監會自去年末對在審IPO企業發出《關於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至3月31日自查階段已基本結束。3日,中國證監會進行了抽查企業的選取工作。
據人民日報報道,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本次選取工作採用抽籤的方式隨機抽取,由發行部、創業板部提供已提交自查報告的所有在審企業名單,由證券業協會主持本次抽取工作,具體抽取行為由該協會投行委員會成員完成。本次抽取共抽出30家企業,約占已提交自查報告企業的5%,其中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分別為7家、13家、10家。30多家中外媒體記者在現場見證了本次抽取工作。
據介紹,截至3月31日,共收到610家企業的自查工作報告,其中,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分別收到138家、265家、207家。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由於尚有部分企業未提交自查報告,抽查企業的名單選取工作將分兩次進行,本次抽取範圍為已提交自查報告的企業。根據反饋意見回復延期不得超過兩個月的規定,相關自查報告應在5月31日前報送。對這部分企業,在自查報告提交之後,將抽取第二批企業名單,開展抽查工作。
這位發言人說,至5月31日,既未提交自查報告,也未提交終止審查申請的,證監會將啟動專項覆核程序,要求另聘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發行人財務資料進行覆核;證監會將視覆核情況決定是否進行現場檢查或提請稽查提前介入。
鑒於本次專項檢查的目的在於推動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因此抽查過程將對以往存在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有所側重。相關中介機構包括三類:自2010年以來,被證監會處以行政處罰的;被發行部、創業板部、會計部採取監管措施的;因首發業務被立案稽查的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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