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路艷寧 貴陽17日電】針對近期煤礦事故頻發的狀況,貴州省將於4月14日至今年底,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保護煤礦礦工生命安全特別行動」。並建立「煤礦礦長黑名單制度」,對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給予礦長撤職以上處理,吊銷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並將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擔任本省任何煤礦的主要負責人。
該制度明確,事故發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大小對礦長做出相應處理。具體來說,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給予礦長免職(解聘)處理,暫扣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在一年內不得擔任礦級及以上管理職務;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給予礦長撤職以上處理,吊銷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五年內不得擔任本省任何煤礦主要負責人;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給予礦長撤職以上處理,吊銷其礦長資格證和安全資格證,將礦長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擔任本省任何煤礦的主要負責人。
貴州同時要求,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煤礦,設計能力在30萬噸/年以下的,依法停產(建)整頓,並納入被兼併重組對象,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在黔煤炭企業必須加強內部安全監管,連續3年內煤炭百萬噸死亡率高於全省平均水平的,限制在本省煤炭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