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4月19日下午3時20分左右,梅縣法院民三庭在審理原告葉利芬(女,台灣台中人,48歲)與被告吳慶春(男,梅南鎮人,47歲)離婚案。
據南方日報報道,開庭審理閉庭後,在原告對開庭筆錄簽名過程中,被告人吳慶春突然向原告丟出自製爆炸物,隨後,吳慶春又用水果刀將原告刺倒在地,後又在原告身旁引爆另一自製爆炸物,致原告葉利芬死亡,並造成原告的姐姐葉利珍受輕傷。被告吳慶春在逃跑過程中被當場抓獲。
案發後,梅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縣主要領導指示相關部門要盡快搶救傷者,同時查明真相,嚴懲兇犯。梅縣公安局刑偵等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偵查。
目前,傷者在醫院接受治療,案件在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