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前台灣「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台灣檢方特偵組偵結四項罪名起訴,法院一審判刑林益世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
據中新網引述台灣TVBS網站消息,林益世涉貪案,法院在30日下午做出一審判決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而其餘關係人包括母親沈若蘭、妻子彭愛佳以及2位舅舅都依洗錢罪起訴,最重可判7年,可併科罰金300萬新台幣。